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对集体合同的什么方面进行审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0:23:13 88 人看过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1、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一、集体合同发生效什么时候生效

集体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在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日内没有异议,那么从第16日开始就生效。

对于有异议的,自再次提交并通过审查15日内没有异议后生效。可见,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问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总之,集体合同的订立效力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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