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约定在离婚协议书中是无效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09:42:07 302 人看过

夫妻在离婚时会作出一些约定,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有些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这类约定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当对方违反这类约定时,也无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无实际意义。

(四)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五)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降低抚育费的支付标准。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要公证才有效

离婚协议书不是要公证才有效。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为: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离婚协议内容及形式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男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领取离婚证等。

二、对离婚协议书如何进行公证

在实践中虽然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并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上也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进行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但是有很多人为了增强法律效力就会选择进行离婚协议公证。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进行离婚协议的公证呢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首先,要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其次,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最后,由公证处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离婚协议虽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时财产分割必须是确实分割完毕,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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