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企合作开发资源能约定用外国法律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01:40:14 54 人看过

与外企合作开发资源,若是在中国境内履行的,只能适用中国法律,不能适用外国法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以及合同履行地管辖。

一、合同纠纷在哪里起诉

合同纠纷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合同里面也可以约定由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等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由于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因此在确定合同起诉地的时候,当事人在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但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话,则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

二、合同诉讼地是怎么确定的

1、《民事诉讼法》第23条对合同诉讼地的确定作了明确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起诉时,应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而在合同纠纷中,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哪个法院来管辖,这在法律上称为“约定管辖”或者“选择管辖”。此外,因为合同纠纷可以适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在合同中选择适当的“合同履行地”,实际上也能够起到“选择管辖”的效果。

3、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来管辖案件,其意义显然不仅仅是为节省费用。考虑当前不可避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等一些因素,选择管辖,还可能对案件的最终判决及执行都产生较大的影响。尤其是涉外案件,选择由国内法院管辖还是由外国的法院管辖,其中区别就更加显而易见。

三、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要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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