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代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0:13:00 107 人看过

双方代理的法律规定是:双方代理是指即作为卖方的代理人又作为买方的代理人。双方代理行为是否当然无效,也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双方代理经过本人的同意可以生效。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规定是什么?

相关知识:

1、签字人经过房东授权,那么默认合同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签字人未经房东授权,那么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如果是房屋租赁者将房屋转租与你,也应该取得房东的同意,否则没有法律效力。

二、父母委托子女卖房,委托书要公证吗

需要父母出具授权委托书,指定儿子为代理人就可以,相关法律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是否需要公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委托必须要公证的。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三、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但没有盖公章有效吗

只有签字没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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