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强制措施有哪些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9:01:36 400 人看过

根据采取强制措施的目的和适用场合的不同,可将一般性强制措施划分为行政强制检查措施、行政强制预防措施、行政强制制止措施和行政强制保障或辅助措施。行政强制检查措施是行政机关为查清事实,依职权对有关公民采取的传唤、留置盘问和对相关场所、行驶车辆进行强制性检查等措施。行政强制检查措施不以相对人违法为前提,通常适用于事实尚不清楚的场合。行政强制预防措施是行政机关对可能危害行政管理秩序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或是物实行强制控制,以防止危害发生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制止措施是指行政机关针对正在实施危害行政管理秩序或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相对人,为制止其危害行为而对其人身自由或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对超速车辆的扣留,海关法规定的强制带离现场等措施都属此类。行政强制制止措施适用于危害正在发生而尚未结束的场合,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危害的扩大。行政强制保障或辅助性措施,是为保障以后的行政管理工作能正常有效地进行或者辅助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而实施的强制措施。没有该强制措施的保障或辅助,行政管理工作可能就无法或很难有效进行,后续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可能无法实施或很难有效的实施。行政执法中的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检查等措施即属此类。行政强制保障或者辅助性措施多适用于惩罚性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前,而相对人又有明显逃避惩罚迹象的场合,其目的是保证后续具体行政行为的顺利实施并保障其落到实处。

无论哪一种一般性强制措施,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不是为实现某个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而采取的,也不是出于事态紧急而实施的。一般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某些行政机关进行日常行政管理的一类手段或办法,通常是在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或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使用。就现有的规定这类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来看,采取这类行政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和情势范围尚不很明确,在这一方面行政机关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通过上述可以看出,因适用场合和目标的不同,行政强制措施存在不同的种类或不同的形态。不同种类和不同形态的行政强制措施有许多差别,但不能因此就人为地将某些种类和形态的强制措施排除在行政强制措施之外。行政强制措施作为强制办法和手段,既可以在强制实现义务内容的行政强制执行中运用,也可以在行政即时强制中运用,还可以在日常行政管理中为查明情况或有效控制违法危害状态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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