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的性质和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40:40 198 人看过

工程项目保险的性质是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双重性质,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价格或概算价格作为保险金额,对整个工程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物质损失或其他损失进行赔偿。这种保险有利于转移风险,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当意外损失发生时,使业主和承包商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工程项目保险具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双重性质。工程项目保险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价格或者概算价格作为保险金额,对整个工程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造成的物质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数额予以赔偿的保险。工程项目保险有利于转移风险,提高整个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当出现意外损失时,使业主和承包商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诉讼财产责任保险的性质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中,投保人(申请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他们之间是保险合同关系。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供保单或保函作为担保凭证,从保单保函的形式上来看,具备了保证担保的一些特征,但本质上并非保证担保关系。一是保险人并不以保证人的身份出现,保单保函赔付费用支出性质属于保险索赔;二是保险合同中一般有大量的免责条款,与保单保函中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相冲突,不符合保证担保的基本要求;三是若将保单保函看做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但严格限制,需要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授权或决议,但目前就其他地区的案例中未见到相关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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