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案件公安回避可以吗
刑事案件公安回避是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但需要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十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或者向公安机关提出后,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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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公安局不予立案如何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7我的回答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享有立案监督权。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你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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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8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审查刑事案件,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过侦查措施,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同时在破案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