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追偿权纠纷是否是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0:04:36 337 人看过

一、民法典追偿权纠纷是否是合同纠纷

追偿权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吗

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以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行使追偿权的范围除了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以外,还应包括逾期履行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三、追偿权纠纷是什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合同纠纷利息可以追加吗?
    合同纠纷如果有约定的,可以追加利息。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例如借款合同,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一、债务人被追债跳楼死亡追债人有责任吗债务人因被逼债而跳楼死亡,追债人如果采用了不合法手段的,应当负相应的责任,追债人在主张债权时应当采用合法的方式。《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欠条已经到期对方不还怎么办?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也可在原告所在地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借款人未按照约
    2023-04-10
    170人看过
  • 追偿权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一、追偿权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管辖若此起争端涉及因担保责任引发的追偿问题,一般情况下应提交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担保合约之履行地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和审理。同时,在双方当事人已经事先达成书面协议确定了合同履行地点时,那么就应该按照该协议中所规定的履行地点作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追偿权纠纷是民事还是刑事追偿权的纠
    2024-04-15
    364人看过
  • 夫妻侵权纠纷是否可以主张赔偿?
    夫妻间发生侵权行为能主张赔偿。夫妻之间发生了侵权行为,既然对一方的权利造成了损害,就应当予以赔偿。如果是为了家庭的和睦而不予追究,这也是受害人的权利。但如果要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即使是夫妻,法院也会予以支持。夫妻间赠与的房产能否被撤销首先,当赠与人赠与他人房产时,已经成立了赠与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再次,如果房产已经经过登记,则赠与人不可以撤销赠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023-07-06
    445人看过
  • 追偿权纠纷可以打官司吗?
    律师解答:可以。1、追偿权纠纷可以打官司。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追偿权纠纷,其当事人之间是可以先自行进行调解的。3、对于调解不成的,是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4、对于仍调解不成功的,是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4-04-16
    219人看过
  • 侵权责任纠纷赔偿能否主张利息
    一、侵权责任纠纷赔偿能否主张利息侵权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侵权人赔偿损失判决的,债务人逾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的,被侵权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
    2023-04-20
    351人看过
  • 追偿权纠纷是侵权责任吗
    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追偿权纠纷是指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和合伙债务人在行使追偿权时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担保责任追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合伙债务追偿权是指合伙债务的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对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享有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通俗来说,追偿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请求权。追偿权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一定情况下适用《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人该如何行使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替代债务人向债权人
    2023-03-31
    231人看过
  • 追偿债务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吗?
    一、追偿债务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吗债务追偿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对于该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则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
    2024-02-03
    249人看过
  • 保证合同纠纷与追偿权纠纷有什么不同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之间的区别在于罪与非罪的问题,由于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两者在外在形式上有着相同之处,其表现都有合同的存在,但两者的内在表现是不同的。1、主观表现形式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纠纷中,是没有这一要件的,合同诈骗的最后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占有后的财产转为他用或者自己挥霍,其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2、客观构成要件不同合同诈骗罪在客观表现方面,是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为要件,如冒用他人身份、伪造变造票据,开设空壳公司等等。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所列的设备条件等,行为人是根本没有的,这些只是欺骗当事人的,为的是让对方在合同上签字。在合同纠纷中,行为人不必冒用他人的身份或条件来欺骗对方,可能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行为人会夸大自己的能力或条件,虽然也有欺诈的行为,但较合同诈骗轻微的多。3、履行合同的态度不同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没
    2023-02-14
    444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确权纠纷如何主张权利
    一、民法典房屋确权纠纷如何主张权利房屋利害关系人因房屋确权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二、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流程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
    2023-06-19
    96人看过
  • 合同纠纷能追加利息吗
    法律综合知识
    合同纠纷可以追加利息,但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合同纠纷诉讼过程中,原告方认为自己向法院主张的损失中没有计算利息,或者虽然主张了利息,但主张的利息随着庭审的过程在不断增加。原告认为没有计算利息或已经主张的利息不足以弥补被告方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此时,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追加利息。发生合同纠纷后,合同一方可以将另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对于损失的计算,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但是,向人民法院追加利息属于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在法律上有时间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合同
    2024-05-02
    436人看过
  • 对实际施工人追偿纠纷是民事纠纷吗?
    对实际施工人追偿纠纷是民事纠纷。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一、民事纠纷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别于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二、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1、和解:纠纷当事人就民事纠纷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议。2、调解:由第三方(调解组织)就纠纷对双方当时人进行调停、说和
    2023-06-28
    339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追偿权管辖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地的按合同约定管辖。双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股权转让的合同归谁管理股权转让合同管辖归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二、商铺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
    2023-03-15
    466人看过
  • 保险追偿是民事纠纷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保险追偿是民事纠纷吗确实如此。追偿权纠纷主要分为两种状况,分别为:1.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2.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关于担保责任追偿权这一概念,也可以称之为代位求偿权,其具体含义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当事人,在实际履行担保责任之后,拥有向债务人为自身权益进行追索的法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保险追偿分期是多久按照保险行业的规定,保险追溯期为三年。所谓追溯期,乃是旨在自保险期间得以正式启动之时起,向前倒推至约定的时间段。在此过程中,若投保人能够实现连续投保,则追溯期可实
    2024-07-12
    355人看过
  • 追偿权纠纷的定义
    仲裁委员会
    追偿权纠纷主要包括两种:一是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二是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担保责任追偿权,又称为代位求偿权,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享有的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合伙债务追偿权是指清偿了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追偿权纠纷可否由仲裁委管辖追偿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由仲裁委管辖。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
    2023-07-11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合同纠纷的追偿权人可否主张追偿金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4
      共同债务人的追偿权是固有的,每个债务人对外连带,对内按份,任何一个人承担了超过自己的份额的债务,都有权向其他共同债务人追偿。对内的份额,如果当事人有约定,应该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实际获利比例或出资比例来确定,如果获利比例也无法确定,则推定为平均份额。另外如果债权人放弃了对其中某个债务人的债权,则其他共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所放弃的债权范围内免除责任。
    • 侵权责任纠纷赔偿能否主张利息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9
      侵权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侵权人赔偿损失判决的,债务人逾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的,被侵权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
    • 追偿权纠纷中是否可以实现抵押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如果债权无法实现的话可以行使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
    • 合伙人追偿权纠纷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0
      依据相关法律,合伙组织可以推选合伙代表人对外履行合伙事务,没有推选合伙代表人,合伙人都有权代表合伙组织对外履行合伙事务,法律结果有合伙组织承担。因此,甲的行为属于代理行为,有权代表合伙组织对外追讨债务。A必须明知甲是合伙人,如果不知甲的身份,将货款交给甲,甲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法律结果当然不会有合伙组织承担,在此情况下,合伙组织可以以甲无权代理为由,请求A继续履行付款义务。A向合伙组织履行付款义务
    • 合同纠纷中的追偿权纠纷如何定性?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2-04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追偿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签订合同时,作为提供担保服务的一方,即担保人,在代替债务人实现债务清偿后,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向相关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在多个连带债务人之间,如果份额难以确定,通常会被认定为等人份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连带债务人未能按照其应有份额履行债务,该债务人有权在其他债务人尚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进行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前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