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听证会需要召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8:00:19 111 人看过

一、存疑不起诉听证会需要召开吗?

不一定要召开,应当根据实际的司法审理情况而定。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

二、存疑不起诉能否继续适用强制措施

实践中有这样的情况,一些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人宣布决定并予以释放后,立即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便于对案件的进一步侦查,便于控制当事人(被不起诉人)。这样做不妥。理由有三:

一是这样做没有法律法规乃至司法解释依据。作为执法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法律未规定的权力不得行使,而作为守法者,法无禁止即可为。

二是这样做不符合“释放”的本质要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被释放意味着获得自由,而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均是对自由的限制。

三是这样做不符合不起诉的法律意义。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具有在起诉阶段终结刑事诉讼的法律效力,而所谓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跑、自杀、隐匿罪证、继续犯罪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依法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强制措施适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而不起诉决定的宣布,标志着刑事诉讼的终结,强制措施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前提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续犯相关文章
  • 存疑不起诉会挂一辈子吗
    公诉机关对一宗案件以“存疑不起诉”方式予以结案,这背后所蕴含的法律后果就在于:由于未能充分验证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实触犯刑法规定以及其是否应对此项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不得不基于当前调查情况而做出结束或封锁案件继续深挖的决定。就实际情况而言,人民检察院正是运用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调查权,对涉嫌犯境的犯罪嫌疑人展开深入的刑事侦查工作;然而,一旦在全面排查过程中无法证实犯罪嫌疑人存在明显的犯罪行为,那么此时此刻,公诉机关就只能被迫做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无罪释放的最终认定。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的“存疑不起诉”并非指完全无罪宣告,而是建立在此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嫌犯犯有罪行的基础之上的。一旦后续新证物的出现使得原有的疑点得以消除,那么这个时候,公诉机关仍然有权对案件重新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2024-05-04
    193人看过
  • 不起诉包括存疑不起诉吗
    不起诉分为存疑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三种。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绝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绝对不起诉,其有两个特点:一是人民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要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只能作出不起诉;二是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原因是不应或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或丧失追诉权。从字面意思来看,存疑是存在疑问,不能起诉,决定不起诉是没符合起诉的条件,不能起诉。一、司法解释对存疑不起诉人宣布决定并予以释放后,立即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控制当事人的不妥理由:1.这样做没有法律法规乃至司法解释依据。作为执法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法律未规定的权力不得行使,而作为守法者,法无禁止即可为。2.是
    2023-06-21
    384人看过
  • 征地补偿听证会的召开条件
    (1)必须是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其他情况下征收房屋,不需要召开听证会;(2)需要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多数一般来说,只要超过半数即可。(3)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只要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必须组织听证会。(4)参加人为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因房屋征收不仅涉及被征收人的利益,同时还涉及其他人或团体的利益,因此听证代表除被征收人外,还应包括社会公众代表。一、房屋拆迁补偿流程包括哪些环节?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
    2023-04-10
    24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申请听证后是否必须召开听证会
    在行政处罚方面,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必须进行听证会审。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才须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具体而言,当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实施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涉及金额较大的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时,才需启动听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2024-05-04
    203人看过
  • 强制拆迁需要开听证会吗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采取强制拆迁行为的,强制拆迁人需要告知被拆迁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被拆迁人要求听证的,就需要进行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
    2023-04-27
    51人看过
  • 开完听证会是否会被起诉
    开完听证会不会被起诉。只有人民检察院在听证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才不会起诉。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召开听证会的,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说明人民检察院就不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了,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和所在单位,犯罪嫌疑人还是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听证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听证会结束后,受害人可以继续起诉,也可放弃起诉。破产听证会程序首先由申请人陈述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债务人有关人员针对破产申请发表意见;合议庭对债权是否成立、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以及案件的其他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申请人、债务人发表最后意见。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陈述、举证和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可依职权调查听取其他利害关系人、相关
    2023-08-03
    135人看过
  • 为什么作出行政行为前要召开听证会
    1、通过鉴定人或专家就有关问题的提问和了解,进一步澄清事实;2、通过对鉴定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沟通,使当事人和鉴定人增加理解和互信;3、承办法官主持或参与听证会,法官和鉴定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直接沟通,可以使法官和鉴定人对案件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4、因为鉴定过程更加透明、公开,诉讼当事人普遍参与,所以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鉴定意见更加容易被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所理解和接受。律师补充: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组织听证,有利于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又有听证意愿的,但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或者有正当理由,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未能提出听证要求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听证;3.行政处罚案件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
    2023-05-06
    25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前怎么样召开听证会
    一、行政处罚前怎么样召开听证会行政处罚前召开听证会的,应当由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听证的时间、地点,并且在确定的时间以及地点公开进行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二、怎么样追缴行政处罚罚款当事人逾期不交行政处罚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其加处滞纳金。依然不缴纳罚款的,可以将其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中华人
    2024-01-21
    77人看过
  •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不是存疑不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就是存疑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一、证据不足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一)第一种是检察机关出错导致的,因为检察机关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行使其所拥有的权利,从而才导致了错误的抓捕对象。这种情况是属于《国家赔偿法》的错误逮捕情况的,因为检察机关带来的错误国家是要承担赔偿责
    2023-03-19
    226人看过
  • 存疑不起诉再起诉概率大吗?
    1、存疑不起诉再起诉概率可能大,也可能小。存疑不起诉后需要重新起诉的必须要确定掌握了他人犯罪的证据。作为公安、检察机关也不应忽视客观存在的社会对存疑不起诉人的消极评价,为保障其权利,应加大对存疑不起诉案件的补查力度,尽量缩短查清案件的时间,早日给存疑不起诉人一个有罪无罪的明确结论。相关法律规定:(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检察院不起诉需要遵守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2023-02-19
    287人看过
  • 检察院不起诉开听证会是否合规?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召开听证会的,是否有事,应当根据听证会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后,准备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案件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听证会的,必须根据听证会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有事,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认为不起诉决定是正确的,应当出具不起诉决定书;认为应当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并且将案件材料移送至人民法院。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023-07-10
    189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开了听证会还会起诉吗
    一、交通肇事罪开了听证会还会起诉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当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其必须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到涉案的公安机关。若公安机关对此决定持异议,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请求,倘若意见仍然得不到认同,则可进一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就交通肇事罪而言,若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该案件将不再进入起诉阶段。然而,若公安机关对不起诉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依法提出复议或申请复核。这也就意味着,若公安机关的复议或复核请求得到了认可,或者经过复核后发现仍需提起公诉,那么案件可能会重新启动起诉程序。因此,最终是否提起公诉,主要取决于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以及公安机关的意见。若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通常情况下案件将不会进入起诉环节;但若公安机关对此持有异议,他们可能会通过复议或复核程序来决定是否需要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
    2024-07-05
    376人看过
  • 律师提交不起诉意见检察院开听证会吗
    在行政法规制度上允许公开听证,然而并不是所有不予起诉的案例都需要进行此类讨论。关于以下可能被判定为不同于批准逮捕或不再做起诉决定的认罪认罚从宽案,可以考虑进行公开听证:(一)当受害者对惩罚结果持不满态度且反对宽容处理的情况;(二)具有显著社会影响,有必要通过公众场合向各界传达本案相关信息的情形;(三)案件当事人曾涉及多起司法案例,由此产生的社会矛盾依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四)涉及食品、医疗、教育、环境等重要民生领域,通过公开听证能够指导人们理解法律条文以及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的案件;(五)这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以及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考虑将之作为法治宣传的素材。检察院在处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应按照专门规定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对于已公开听证的认罪认罚案,检察院可以考虑邀请这些人民监督员参与,以听取他们对案件事实的审理、证据的采信以及案件处置的合理性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
    2024-05-06
    161人看过
  • 存疑不起诉就没事了吗?
    存疑不起诉并不意味着就没事了,后期被不起诉者依旧可能会被起诉。相关法律规定:(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一、交通事故嫌疑人证据不足怎么办交通事故疑犯证据不足侦查机关可以进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三、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
    2023-03-12
    28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犯
    词条

    继续犯建立在一个故意犯罪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的基础上,主观上继续犯在长时间实行一个犯罪行为,并且一直对某一方或事不间断地侵害同一个,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持续地,其侵害的必须是法律保护的权益,继续犯也是在当时已经触犯某种罪行,达到构成全部危... 更多>

    #继续犯
    相关咨询
    • 开完听证会还会被起诉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3-24
      开完听证会不会被起诉。只有人民检察院在听证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才不会起诉。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召开听证会的,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说明人民检察院就不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了,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犯罪嫌疑人和所在单位,犯罪嫌疑人还是被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 检察院不起诉开听证会有事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8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召开听证会的,是否有事,应当根据听证会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后,准备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案件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听证会的,必须根据听证会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有事,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认为不起诉决定是正确的,应当出具不起诉决定书;认为应当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并且将案件材料移送至人民法院。
    • 行政处罚听证会怎么召开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22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的,从行政处罚案件上有一个限定范围,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包括: 1、行政机关给予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 3、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 如果存疑不起诉会判刑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31
      存疑不起诉本身是一个事件,该事件是否对本人有影响,从法律上讲,这不是犯罪记录,本人也无需承担报告义务,存疑不起诉是没有记录。《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 行政处罚前如何召开听证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