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编制通知: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分工
2、珠海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中心党务、政务、纪检、人事管理、政治思想、宣传教育、文书档案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印章等日常的行政工作;负责督查督办、重要会议组织、对外宣传、对外协调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税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安全保卫、保密、后勤保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中心派出机构、下属单位的行政、人事、财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中心对外办事窗口导办、咨询、收件、缮证、发证等日常业务及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权证书的保管、销毁工作;协助司法机关进行房地产权的查封限制及协助执行工作。
(三)房地产初始登记科负责国有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工作;负责未有建筑物及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协助做好全市土地登记数据的统计、填报以及土地登记证书的定期查验工作;负责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房屋权属的确认登记工作;负责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个人自建房的房地产权初始登记;负责拆迁回迁房的产权登记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两证合一工作。
(四)房地产转让登记科负责已发证的商品房、房改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等三级市场房地产的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产权转移登记工作;负责房改房的产权登记工作;负责依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及仲裁机构裁决、调解作出的产权转移登记工作。
(五)非权属变更登记科负责全市房地产用途、权利人信息、房屋信息、座落地址、土地使用权类别、使用年限等房地产非权属性的变更登记工作;负责房地产分割、合并等变更登记;负责已发证的房地产权登记信息的更正登记;负责房地产权的注销登记工作;负责房地产权证书的遗失补发、换发工作。
(六)房地产抵押登记科负责房地产(含空地、在建工程)他项权(抵押、租赁等)的登记工作;负责预购商品房抵押(按揭)登记及其转现楼抵押登记工作;负责购买商品房的贷款抵押登记工作;负责房地产他项权的变更、注销登记工作。
(七)商品房登记科负责房地产二级市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产权登记工作;负责商品房预购售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商品房预购登记备案信息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
(八)房地产档案馆负责房地产权登记档案、权籍资料的整理、归档、造册入库等工作;负责房地产权登记信息、权籍档案的对内、对外查询利用和保密工作;负责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
(九)法规与信息科负责有关房地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调研、立法建议、修改意见及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中心业务审批制度、办事流程、依据、标准及重大难点业务及历史问题的调研及处理建议工作;负责房地产权登记纠纷的调处工作,和产权登记的撤销工作,处理涉及房地产权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事务,对房地产权登记业务依法行政行为的监察;负责全市房地产权登记信息系统的统一规划、建设和联网工作,全市房地产权登记信息数据的标准化工作;负责上岗业务人员的软、硬件培训及操作培训;负责中心信息系统软、硬件及电子设备的升级及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服务器主机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房地产权登记信息数据的安全以及数据保密和日常备份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房地产权登记、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3、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分工:
刘*光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陈-冠副主任:分管法律事务科、存量房登记科、横琴新区分中心、房地产登记档案和数据整理工作,以及“双到”扶贫工作;
张-川副主任:分管缮证发证科、房地产档案科、金湾分中心、斗门分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工作;
谭*升副主任: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息管理科、增量房登记科、高栏港分中心工作;
欧*杰副调研员:分管质检监督科、受理科、初始登记科,分管中心工会。
4、派出机构:
(一)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
金湾分中心为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在金湾区行政辖区内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名义履行房地产权登记职能,承担房地产权登记业务。
金湾分中心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二)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斗门分中心
斗门分中心为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在斗门区行政辖区内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名义履行房地产权登记职能,承担房地产权登记业务。
斗门分中心事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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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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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珠海市房产登记中心怎么查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7在珠海房地产登记中心查产权分咨询和查询,咨询不收费查询收。需带齐权属人身份证件及相关产权资料。若不去房地产登记中心,在网上亦可查询。只是查询结果不如房地产登记中心查询的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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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哪些情形下不予登记, 不动产登记的情形分别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一)存在权属争议的,但申请异议登记的除外;(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者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未提交依法缴纳不动产价款、税费等凭证或者减免证明的;(五)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的;(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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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没登记吗的详情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25根据相关法律,关于不动产抵押没登记吗如下不动产设定抵押一定要有书面的抵押合同,另外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即使拿到对方的房产证该抵押也是无效的,遇有对方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形也不能要求拍卖该房产以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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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如何受理登记申请?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收到登记申请材料后,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就要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属于职责范围、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审查后,对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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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能确定登记办法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1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来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主管的部门来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的相关转让管理的工作。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