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承诺后要约人可以变更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6:33:16 381 人看过

承诺后合同就会生效,非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是不能变更合同的。

一、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成立。

合同的变更必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凡未成立或无效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因为,合同的变更发生改变原合同关系之效力,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

2.合同要素发生变化。

有效成立的合同要成立合同变更,必须有合同要素的变化。在广义合同变更中,不仅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也包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在狭义的合同变更中,则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要素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就合同内容变化来说,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的变化:

合同标的物变更,包括标的物种类、数量、品质、规格等发生变化;

②合同履行条件变更,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③合同价金变更,即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变化等;

④合同性质变更,例如租赁合同买卖合同,选择之债变为简单之债,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

⑤合同所附条件或者期限变更,例如所附条件除去或者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者提前等;

⑥合同担保的变更,例如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消灭或者新设等

⑦其他内容的变更,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协议的变更,等等。

当然,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的约定必须明确。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具有违法性,不得规避法律的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不得有违公序良俗,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果。

3.合同的变更必须有合法依据。

在民法典学上,合同变更的合法依据主要包括:当事人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当事人的合意是引起合同关系变更的重要法律事实。前文已经指出,合同通过当事人协商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类型,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直接规定。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裁判机关裁判。合同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关裁决的程序发生变更。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二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变更在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

4.符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或者仲裁裁判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要约、承诺法律详解
    【要约、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
    2023-06-07
    456人看过
  • 可以要求法院变更合同吗
    具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要去法院变更合同。比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一、合同已经履行是不是可撤销如果符合可撤销合同条件的可以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二、民法典规定撤销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无效。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
    2023-02-19
    468人看过
  • 承诺可以撤回吗要约的要约可否合理撤销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可以撤回。但当事人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才算撤回。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一、什么是承诺撤回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即刻成立,所以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晚于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则承诺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受要约人便不能撤回承诺。二、要
    2023-03-09
    297人看过
  • 承诺通知到要约人合同成立吗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
    2023-06-15
    73人看过
  • 要约的撤销可以发生在承诺后吗?
    要约的撤销可以发生在承诺后,要约的期限已经届满时受要约人还是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应的是属于要约失效的,具体的要约失效条件有: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一、要约的内容和认定条件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撒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要约不同于法律行为。一方面,要约是要约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经过受要约
    2023-03-28
    337人看过
  • 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承诺的处理
    按照承诺成立的条件,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保持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承诺,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如果对要约内容进行变更,就有可能不能成为承诺。变更分为两种情况:(1)承诺如果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此时,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该视为新的要约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为这些条款是未来合同内容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未来的合同便不能成立。因此,当这些变更后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并不能成立,必须等到原要约人无条件同意这些经变更后而形成的新的要约,再向新要约人发出承诺时,合同方可成立。快把设备监理工程师站点加入收藏夹吧!(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时,承诺一般有效《民法典》规定,如果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了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明确表示承
    2023-03-05
    438人看过
  • 合同承诺的变更是怎样的?
    合同承诺的变更如下: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原要约失效,该作出的意思表示为新要约;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一、承诺生效条件是什么承诺生效条件如下:1.作出承诺意思表示的主体是特定的,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在内容上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这是构成一个有效承诺的核心要件;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二、承诺失效的情况有哪些承诺失效的情况如下:1.承诺被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2.承诺延误或超期。受要
    2023-03-14
    372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重大误解合同吗?需要履行变更后的合同吗?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合同或者撤销合同。选择申请变更合同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变更合同后,应该履行变更后的合同。在这中间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就要具体分析情况来赔偿损失了。存在重大误解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1、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继续履行的,可以继续履行。2、合同当事人想撤销合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3、合同当事人想变更合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合同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合同被变更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变更后的合同。但因变更或解除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对造成损失负有责任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在实务中,双方就赔偿损失有异议的,也有三种方法来解决:1、双方协商,自行解决。2、申请仲裁。3、向法院起诉。这里着重介绍起诉的方法:1、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1)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
    2023-05-01
    250人看过
  • 违约责任承诺可以构成法律责任吗
    一、违约责任承诺可以构成法律责任吗作出违约责任承诺后,如果不履行承诺,构成合同违约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如何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1、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前义务,是法定义务。而违约责任是以合
    2023-06-17
    473人看过
  • 受要约人承诺后反悔合同是否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才成立,如果后悔承诺且撤回承诺的通知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的,合同不成立。一、超过时间进行承诺是否还有用超过时间进行承诺是否还有用,须依据实际情况来看。1、迟到承诺是逾期承诺,是指承诺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已超过要约规定的时间,或者要约未规定有效期,已超过合理时间;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内发出承诺,可以根据正常情况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承诺外,该承诺有效。二、如何判断合同成立要约的法律效力是指要约生效后的法律后果。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它依要约的形式不同而不同: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非口头要约一般要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取得依照他的承诺而使得合同成立的法律资格。承诺的时间是指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时,承诺发生法
    2023-03-25
    186人看过
  • 合同可以写承诺函吗
    单方面的承诺不是合同,但经双方同意了的,就是合同,是双方合意后的协议。所以承诺函并不有用。一、合同承诺的方式有哪些从各国立法规定来看,对于承诺的方式,一般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则受要约人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来表示承诺: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种方式是在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承诺,则当事人可以用口头形式表示承诺。2、以默示方式表示承诺。这就是说要约人尽管没有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表达其意思,但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缄默或者不行为不视为承诺。应当注意的是,默示不同于单纯的缄默或不行动。缄默或不行动都是指受要约人没有作任何意思表示,也不能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而默示的方式虽不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作出的,但受要约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或其他方式作出
    2023-06-21
    160人看过
  • 租约是承诺合同吗
    1、租赁是合同的承诺吗?,合同就成立。III.什么是合同承诺又称无物合同。实践契约的对称性。它是指仅以当事人协议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当事人约定交付合同标的的,与合同标的的交付无关。IV.允诺合同与实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允诺合同与实际合同进行了分类。本票合同是以当事人约定为成立充分条件的合同,即当事人达成协议后成立的合同。实际合同,是指除当事人约定外,标的物交付后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只有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才能成立,只有当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其他款项时,合同关系才能成立。在实践中,大多数合同都是本票合同,而实际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托管合同和贷款合同。例如,只要买卖双方就规格、质量、,未交付标的物的货物的数量和价格。其他合同,如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均为此类合同。有些合同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例如,房屋买卖
    2023-05-07
    189人看过
  • 要约是合同的一种承诺吗
    在一般情形下,对要约作出的承诺,且承诺生效时意味着合同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约有哪些性质要件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1、为特定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向希望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
    2023-06-19
    332人看过
  • 承诺生效后合同就可以生效吗
    承诺生效时合同不一定就生效。承诺生效只是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和当事人约定判断。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先贷款再签购房合同是否可行应该是购房者先签订网签购房合同,因为一般银行申请贷款都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所以没有购房合同是无法签订贷款合同的。因为购买的房屋需要先进行网签备案,银行才能放款,银行需要用购房合同作抵押。建议咨询房管局和贷款银行了解当地情况。有了购房的合同就可以贷款了。按揭买期房的购房者都是用购房合同办理贷款的。但是二手房想要贷款必须先办理房产证过户。拥有了房产证才能够去银行和信用社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只有合同的二手房是不能够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
    2023-06-19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承诺可以变更要约内容吗,承诺对要约做了变更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承诺可以变更要约内容吗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二.承诺对要约做了变更
    • 不明要约变更请求,承诺可以变更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3
      承诺不能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如果要约人不反对,承诺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被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重大变更的,为新要约。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重大变更。 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内容为准。
    • 合同承诺以后的变更的承诺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6
      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非要约人反对,该承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
    • 承诺变更要约书生效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3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 承诺是否可变更要约内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不得作任何更改,这是一项基本的原则。否则,视为新的要约。但在解释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的,仍然可以认为与要约一致,承诺仍为有效。比如就要约的主要内容意思一致,仅就要约的附随事项附以条件或者为其他变更,承诺仍为有效。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