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已经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
二、办理材料
核实原件,复印件留底
核实原件,复印件留底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四会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验线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验线通知书》。
4、通知申请人验线。待审查通过后,会在规定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去建设工程项目现场进行规划验线。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住规建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验线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验线通知书》。
4、通知项目单位验线。待审查通过后,会在规定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去建设工程项目现场进行规划验线。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五馆首层
五、办理时限
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四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
第三十三条33.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进行整体查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行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竣工图和规划验收测量成果,报原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规划验收。建设工程符合有关许可要求,符合规划条件,且项目用地范围内周边环境建设符合相关标准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肇庆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肇庆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不予房地产权登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得投入使用。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
第五十二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原许可机关批准。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乡村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就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内容,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对农村村民自建住宅进行规划验线和核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验线证明文件以及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等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规划条件核实。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核实手续;不予办理核实手续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建设工程未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竣工验收资料交由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归档。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连州建设工程验线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02人看过
-
佛山禅城区建设工程验线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272人看过
-
清远清城区建设工程验线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465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验线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281人看过
-
四会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335人看过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验线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52人看过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
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材料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5一.收费程序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40元,最
-
建设用地办理流程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5(1)建设单位在工作日(周一至周六)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通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
-
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31建设工程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使用人应当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应当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土地管理机关对土地现场进行勘察,进行权属审查;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建设工程主体验收流程与主要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02主体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1。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包括所有砌体工程。材料、试块试验报告、验收资料等必须准备好。3、专业检测单位检测的混凝土回弹、钢筋扫描等非破坏性检测已经完成,并出具了《混凝土结构》、《钢筋工程》等非破坏性检测报告。4、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
-
建设工程使用的建设材料、建筑材料、建设工程使用质量法有哪些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述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