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01:20:20 129 人看过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

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应当区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相关文章
  • 什么是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7、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的,仲裁协议无效。8、仲裁终局性不确定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协议因违背了仲裁终局性原则而无效。一、仲裁协议失效的情形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仲裁协议无效,除此之外当仲裁事项为法律禁止仲裁的内容、订立仲裁协
    2023-03-24
    120人看过
  •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裁决的效力会怎样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裁决自始无效。补充知识:怎样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今天我们来分析下终局裁决的问题。终局裁决是不是就不能在走法律程序呢?非也,上述规定仅适用用人单位一方,也仅适用第四十七条所例举的案件。劳动者如果不服,那么还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的。那么单位是不是就不能在维权了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2023-02-22
    434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是否自送达起生效?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需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后才具有法律效力,通常为15天。在这15天内,当事人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需履行仲裁裁决书所载明的义务。对于无异议的仲裁结果,当事人应据实履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并非一经送达便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需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限通常为15天。在这15天内,如当事人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需履行仲裁裁决书所载明的义务。对于无异议的仲裁结果,当事人应据实履行。 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限是什么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期限为十日内。因此,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限为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需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而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限通常为15天。在这15天内,如当事
    2023-08-30
    254人看过
  • 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哪些?
    (1)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就同一事实重新申请仲裁。我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规定:我国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生效后的裁决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经济纠纷的最后决定,不得再争议。(2)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已是期满不诉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再争议。如当事人再起诉,法院可不受理。(3)当事人必须遵照生效裁决的条款和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一方如果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综合上面所说的,仲裁裁决书一般是在审理完仲裁的案件之后才会出具,一般只要给予的裁决书合理、合法就会产生法律的效力,一般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如果对裁决有任何异议了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一、经济仲裁需要请律师吗经济仲裁是否需要请律师,根据当事人的选择确定。经济仲裁裁决书从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
    2023-06-27
    226人看过
  • 仲裁裁决仲裁员签名具有法律效应吗
    仲裁书由仲裁员签名是不够的,还需要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印章,这就意味着仲裁庭虽然是案件的具体审理者,但裁决却不能以仲裁庭的名义作出,而是统一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名义作出。这就如同法院的判决书,无论出自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还是行判庭,都一律加盖法院的印章,以法院的名义作出一样。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这是因为仲裁庭虽然是一个统一的集体,但每个仲裁员又有其的仲裁人格。签名或不签名,实际上是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在“保持对外一致”与“维护自己仲裁人格”两者之间进行选择的结果。一、仲裁裁决的种类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
    2023-06-28
    446人看过
  •  仲裁裁决效力确认的原则
    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仲裁裁决的效用是指该裁决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以及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
    2023-11-15
    283人看过
  • 仲裁裁决效力是作出就生效吗
    是的。《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
    2023-04-01
    108人看过
  • 土地仲裁裁决是否有法律强制力
    土地仲裁裁决是有法律强制力,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也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委员会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权利,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所以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一、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1、申请执行的法院《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
    2023-02-14
    201人看过
  • 维护涉外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结论的法律效力
    其实,为了尽量减少涉外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结论的错误,充分维护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早在1995年8月就建立了对涉外仲裁挤议效力认定、撤销或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和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报告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对于法院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撤销或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案件以及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在作出裁定前须经逐级上报经所属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而对于相反的裁定则无须上报,受理法院有权做出终局裁定。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该报告制度有效规范了对涉外仲裁协议、涉外仲裁裁决以及外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体现了我国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及外国仲裁裁决倾向于支持的态度,在国际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时至今日,最高法院发文征询仲裁法律界,讨论是否应当对涉外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结论设置上诉权,诚然是基于现实的考虑,其中主要是由于涉外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程序的启动频率大幅提高和随之产
    2023-06-05
    77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效力
    国际商事仲裁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裁决作出后,当事人阻却裁决效力的途径之一。撤销裁决程序的启动在实践中会产生裁决效力不确定的结果,会对承认与执行地国法院有关执行程序的进行产生影响。对于裁决的审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下称《纽约公约》)提供了两种不同层次的裁判权:第一层次为首要裁判权,据此权力,裁决地所在国或裁决所依据法律之国家的主管机关有权审查裁决书的效力,裁决可以被不予执行或撤销;第二个层次是次要裁判权或执行裁判权,据此权力,享有首要裁判权的国家之外的其他所有公约缔约国的适格法院依照《纽约公约》审查外国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原则上,行使首要裁判权的法院有权根据本地法认可的情形裁定撤销一份仲裁裁决,其裁定的效力及于所有其他的法域。行使次要裁判权的法院有权根据《纽约公约》规定的情形执行或拒绝执行一份仲裁裁决,其决定的效力仅及于该法域。《纽约公约》项下裁决效力未定时,承认与执行问题的讨论主要是针对
    2023-06-06
    448人看过
  • 仲裁裁决的种类、方式和效力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进行审理后作出的终局权威性判定。仲裁裁决的作出,标志着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最终解决。一、仲裁裁决的种类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3、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经过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作出的裁决。4、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即仲裁庭根据上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它即包括根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包括根据经仲裁庭调
    2023-06-06
    115人看过
  • 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吗?如不服可否起诉?
    不能。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不服仲裁裁决仲裁复议申诉的规定是怎样的?不服仲裁裁决的,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申诉,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制,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
    2023-07-06
    296人看过
  • 仲裁裁决生效法院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仲裁裁决后如果是劳动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是经济纠纷是不能起诉的,当事人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不服裁决的申请,当事人过期不起诉,裁决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诉。若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另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也是由有关
    2023-03-01
    217人看过
  • 什么是涉外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当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1998]40号,人民法院对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实行报告制度,即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重新仲裁前,必须报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其审查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可以裁定撤销裁决或者通知仲裁庭重新仲
    2023-08-07
    30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裁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指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行为。如果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理由,可以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这种行为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的效力认定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
    • 经济纠纷仲裁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多久,仲裁裁决何时生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根据《仲裁法》规定,经济纠纷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裁决书,未经法定程序被法院撤销的,不管过了多长时间,都不会失效。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依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却有时间上的规定,即申请法院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超过二年的期间,而被执行人也提出执行期间异议的,则法院将终止执行,可能会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仲裁法》第57
    • 2022年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是否一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5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一样。
    • 仲裁裁决书和调解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一样。
    • 若仲裁机构裁决合同无效,那么裁决书有法律效力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一,如果当事人不能提出诸如仲裁庭徇私枉法、严重违法仲裁程序、仲裁庭组成不合法、仲裁庭据以仲裁的证据是伪证等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情形的,法院不能受理; 二,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受法律保护,如同法院判决一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当事人不执行裁决同法院的判决文书一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