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承诺期后的承诺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20:11:47 482 人看过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一、合同未成立能否撤销

合同尚未成立的,若是要约则可以撤销,若是承诺可以撤回,但是不能撤销。1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阶段是什么

合同订立的程序阶段包括要约和承诺。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后,合同就成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承包合同订立方式有哪些啊

承包合同的订立方式如下:

1、在要约阶段,要求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的意思表示明确真实,并且要约须到达受要约人才生效;

2、在承诺阶段,要求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且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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