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普通合伙企业的组成和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些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同时,这些合伙人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普通合伙企业的组成和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些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同时,这些合伙人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合伙人数(股东人数),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三、出资方式要求,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使用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30%。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四、注册资金的要求,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没有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五、合伙事务的执行(公司的组织机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六、合伙人同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董事高管对公司的义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定比较详细,见公司法第六章)七、财产份额出质(公司对外担保),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八、企业税收缴纳要求,合伙企业企业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九、利润分配,合伙企业: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是约定不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合伙企业在利润分配上更能体现“人合性”的特点,更具有灵活性。十、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一、企业行为依据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与《合伙协议》的约束。有限责任公司行为主要受《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约束。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1、对注册资金的限制:合伙没有法定的最低投资额,而公司却有注册资本要求。2、公司受到的监管力度比合伙大,如抽逃注册资本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3、有限公司是人资两合,各方的合作不仅是基于人的合作,而且也是基于资金的合作。而合伙企业却是最明显的人合,是相互信任的人之间的合作。
8 . 财 产 份 额 出 质 : 合 伙 人 以 其 在 合 伙 企 业 中 的 财 产 份 额 出 质 的 , 须 经 其 他 合 伙 人 一 致 同 意 。 有 限 合 伙 人 可 以 将 其 在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中 的 财 产 份 额 出 质 ; 但 是 , 合 伙 协 议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 公 司 向 其 他 企 业 投 资 或 者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 由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会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但有限合伙人需要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的转让程序进行规定,例如,约定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约定需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或者约定受让人的资格条件,或者约定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等。
当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以使其他合伙人有所准备,防止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合伙协议约定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的,也给其他合伙人考虑是否购买的时间。
总之,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需要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并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些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债务。同时,这些合伙人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人数在50人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三、注册资金的要求,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没有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比较
40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与其他形式有什么不同
388人看过
-
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形式是不是相同
371人看过
-
比较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差异特点
381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VS有限责任公司:两者的异同比较?
129人看过
-
股份制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关键差异及比较
397人看过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 更多>
-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是什么合伙企业的责任无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
-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合伙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特征及全文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特征:1、生命有限;2、责任无限;3、相互代理;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
-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种类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7我想现在很多企业后面经常能看到(有限合伙)这个词。其实合伙的类型就是我们常说的有限合伙。结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总结有限合伙企业相对于其他合伙企业的特点。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三,有限合
-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没有补缴比例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与有限合伙企业相比,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不需强制其承担补缴义务,主要是因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是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始终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哪些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3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不同情况之下应承担责任的规定:1、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