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9:30:23 380 人看过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房产证未办好可以分割财产吗?

房产证未办理可以分割财产,只要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能够协议一致的,按照协议结果处理。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由于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所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二、怎么分割夫妻共有房产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诉讼。

夫妻共有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可以判决财产归一方所有,然后得到房屋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定价补偿。

三、起诉离婚时房产能否分给未成年的孩子

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会把房产分给未成年的孩子,除非夫妻双方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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