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工作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9:52:49 402 人看过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所在单位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劳动时间内每天应给予一小时的工间休息。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对立位作业者,应在工作场所内设工间休息座位,对不适合留在原岗位工作的,应凭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工作。如女职工上班有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按病假产前休息一、两个月。

大连产假规定的时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是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有独生子女证,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

3、如果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

4、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6、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男方可申请护理假为15天。

注意: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谈女职工怀孕、哺乳期变岗后工资待遇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对于怀孕女职工有特殊保护规定,对怀孕期女职工实施特殊保护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因此,沈律师认为,就算是您的工作岗位调整,也不应该降低您的工资待遇,当然你本人同意的除外。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如下劳动保护待遇: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加班,对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2、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该安排一定的休息时
    2023-06-06
    397人看过
  • 怀孕期间休假工资待遇有吗
    是有的;产假,是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
    2023-04-02
    195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生育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生育保险待遇是什么我国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主要是: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的职业保障等。(一)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分为产前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8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假期。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的,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世界各国规定的产假长短不一,但大多数为12周至14周。其中产假最短的是菲律宾,为45天;产假最长的是芬兰,为258天。在有些实行鼓励多生育的人口政策的国家,产假随所生子女数的增多而增加。如法国,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产假为16周;生育第三个子女,产假为26周;多胎生育的再增加2~12周。(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
    2023-03-21
    354人看过
  • 女教师怀孕期间工作量
    法律综合知识
    工作量适当,有具体工作时间的参照,《劳动法》的规定,即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2024-04-26
    396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期间男职工是否有权改变工作职责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调换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一、劳动法哺乳期规定劳动法哺乳期规定具体如下: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2、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3、乳母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一、关于产假的规定具体如下: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二、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享有的权益具体如下:1、孕期产前检查请假视作正常出勤;2、依法享有产假、哺乳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3、劳
    2023-06-21
    59人看过
  • 孕期女职工的待遇有哪些不同?
    女职工孕期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可以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并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孕妇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女职工孕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孕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其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
    2023-07-05
    59人看过
  •  女性职工在孕期被辞退的工资待遇
    许多劳动者在失业或退休后,可能会关注如何获得与怀孕相关的赔偿。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非法辞退孕期职工,她们有权申请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许多劳动者在失业或退休后,可能会关注如何获得与怀孕相关的赔偿。国家明确保护孕妇职工的权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非法辞退的,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相当于两倍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国家规定孕
    2023-11-19
    277人看过
  • 女性职工怀孕工资以及假期都会享受哪些待遇
    女职工保胎假期间工资待遇标准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发生流产先兆,早产先兆经医生诊断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休息,但不计入医疗期。在休息期间,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怀孕女职工假期待遇标准怀孕女职工按医疗部门的要求,领取《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记录约定的产前检查时间。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将产前检查时间记为劳动时间(含路途及候诊时间)。产前检查时间应作为出勤对待。女职工异地生育如何处理参保职工在异地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先由个人垫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登记参保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费用的审核及支付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长期派驻异地的职工,可以到本人在当地选定的2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产或就医。参保职工提供的医疗收据应为当地财政部门监制的医疗机构统一收据。
    2023-05-30
    417人看过
  • 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主要是: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的职业保障等。(一)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分为产前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8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假期。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的,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世界各国规定的产假长短不一,但大多数为12周至14周。其中产假最短的是菲律宾,为45天;产假最长的是芬兰,为258天。在有些实行鼓励多生育的人口政策的国家,产假随所生子女数的增多而增加。如法国,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产假为16周;生育第三个子女,产假为26周;多胎生育的再增加2~12周。(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
    2023-02-18
    262人看过
  • 怀孕期间女职工的解雇问题
    女职工怀孕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合同法》第45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上述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如果您怀孕期间没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与您续签,则执行新劳动合同;如公司不与您续
    2023-07-05
    76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可以随意安排工作
    单位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随意调动工作,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若是单方调动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公司调岗是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一、公司调岗降薪变相辞退要怎么应对公司调岗降薪变相辞退的应对方法如下:1、如公司对员工采取调岗降薪措施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如公司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决定对其采取调岗降薪措施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3、如果以上方式未果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变相辞退员工的,应当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2023-04-05
    166人看过
  • 单位不得降低怀孕女工工资待遇
    昨天,一名怀孕女工因为工资待遇遭到降低来到卢沟桥司法所求助。张小姐去年开始在某房地产公司做销售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今年9月,张小姐检查出怀孕并告诉了公司领导。11月开始,张小姐发现自己的工资减少了,便向公司领导反映并要求补齐少发的工资。但公司解释说张小姐上班时经常请假需要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而且近期房产销售业绩不佳所以减低了她的基本工资。卢沟桥街道司法所陈晨认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7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在本案中,张小姐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该公司不能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此外,降低基本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需
    2023-06-05
    482人看过
  • 孕期女职工享受的劳动保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对于怀孕女职工有特殊保护规定,对怀孕期女职工实施特殊保护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可见,就算是您的工作岗位调整,也不应该降低您的工资待遇,当然经你本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都会认为,按重新调整的新岗位,发放该岗位应得到工资,符合同工同酬规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同工同酬不能适用在特殊保护对象的特殊时期)。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如下劳动保护待遇: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加班,对不能
    2023-06-09
    298人看过
  • 女员工试用期怀孕享受相关待遇吗?
    可是,当赵女士将情况告诉公司领导后,却被告知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声称,这属于在试用期内发现职工不符合工作要求。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赵女士能否享受公司的相关待遇?□律师观点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出充分理由。试用期间怀孕显然不属于上述情形,公司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她。公司如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023-06-02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孕期待遇怎样女职工怀孕期待遇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4
      女职工孕期待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其他。
    • 怀孕期间女职工的薪水待遇怎么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
    • 女职工待遇有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怎么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一、女职工生育待遇有何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第9号令)第七条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
    • 怀孕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会降低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8
      1、怀孕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降低。年终奖的问题, 2、归根结底是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3、对此,国家相关法律对于女职工怀孕期间有着特殊的劳动保护规定。
    • 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啥?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17
      怀孕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按照平时的工资正常来进行发放的,当然了,可能有一些用人单位所作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可能有一些单位是不发放工资的,但是这是可以利用生育保险来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