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5:13:06 337 人看过

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冤假错案还是时常都有发生,对于此类由于国家机关的原因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等损害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是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

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一)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必须指出,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该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对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警告、强行带出法庭、罚款、拘留四种措施。这些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也可能造成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损害,而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排除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因此,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上述三种强制措施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参照适用国家赔偿法有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司法赔偿的一般规定,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得到赔偿的理由时国家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没有按照既定的流程设立案件,导致审判结果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是由于错判,导致公民失误人身自由,甚至失去生命,对于此种情形,国家机关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审理案件的直接相关人,需要受到离职、记过等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包括。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一)受害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过六个月;(二)受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以上或者残疾;(三)受害人经诊断、鉴定为精神障碍或者精神残疾,且与违法行政行为存在关联;(四)受害人名誉、荣誉、家庭、职业、教育等方面遭受严重损害,且与违法行政行为存在关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一)受害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十年以上;(二)受害人死亡;(三)受害人经鉴定为重伤或者残疾一至四级,且生活不能自理;(四)受害人经诊断、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或者精神残疾一至二级,生活不能自理,且与违法行政行为存在关联。律师补充: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
    2023-05-06
    359人看过
  • 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都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1、行政侵犯人身的赔偿范围: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等。2、刑事侵犯人身权赔偿范围: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等。一、刑事强制措施不当能否赔偿刑事强制措施不当可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2023-04-06
    373人看过
  • 国有土地包括哪些范围?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023-06-05
    222人看过
  • 国家的偿赔责任包括了哪些
    纯公务行为造成的特别损害一般由国家单独赔偿,如冤狱、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公共征收造成的损失等;纯公务过错造成的损害,则全部由国家赔偿,公务员个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在证据不足情形下非法拘留公民后被证明为错误的;纵使公务员个人有一定过失,但显著轻微,不宜由公务员个人承担责任的,由国家赔偿,如公务员强制传唤受害人时,因疏忽未关好囚车门,受害人跳车逃跑受伤致害的,国家应负赔偿责任,但公务员个人不负赔偿责任。受害人只能向国家请求赔偿,不得向个人请求赔偿。许多国家如日本、美国的刑事补偿冤狱赔偿均承认即使公务员无过错,国家仍须负赔偿之责。国家单独负赔偿之责的另一种情形是即使公务员执行职务中有故意或过失,但受害人就其所受损害,只能向国家请求赔偿,不得直接向公务员请求赔偿。如德国基本法第34条规定的国家赔偿责任,日本、美国的刑事补偿责任,就属于这一类。瑞士联邦政府对受害人负直接赔偿责任,而国家公务员不负赔偿责
    2023-06-03
    186人看过
  • 我国的国家赔偿有哪些类型,刑事赔偿的赔偿范围
    一、我国的国家赔偿有哪些类型1、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20
    175人看过
  • 法院判无罪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国家赔偿范围
    一、法院判无罪国家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二、国家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
    2023-06-23
    321人看过
  • 国家赔偿范围包括高压线压墓是否国家赔偿经济损失吗?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例如某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刑讯逼供致王伤残,王某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范围包括:(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5)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的;(6)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7)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侵犯财产权造成
    2023-06-03
    486人看过
  • 国家赔偿范围有项目哪些,请求国家赔偿时效
    一、国家赔偿范围有项目哪些国家赔偿的范围有: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上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请求国家赔偿时效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两年。赔偿权利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三、国家赔偿条件国家赔偿条件是: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2023-06-06
    233人看过
  • 错误逮捕国家赔偿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失费
    赔偿请求人:黄某嘉,男,47岁,浙江省平湖市人,浙江省平湖市教委干部。赔偿义务机关: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复议机关: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1998年10月7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派人将赔偿请求人黄某嘉带到该院反贪局进行调查。10月9日,以黄某嘉在担任平湖中学办公室主任、校办企业负责人期间涉嫌贪污为由,将黄某嘉拘留。10月23日,以涉嫌贪污为由将黄某嘉逮捕。1999年4月29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黄某嘉取保候审,解除羁押。同年9月29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主要证人去向不明、使案件难以审结为由,作出了撤销黄某嘉涉嫌贪污案的决定。自1998年10月7日至1999年4月29日,黄某嘉共被剥夺人身自由204天。2000年5月22日,赔偿请求人黄某嘉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错误逮捕为由,向该院提出赔偿申请。同年6月22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确认书,对赔偿请求不予确认。同年6月26日,
    2023-04-24
    222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1、固有利益赔偿范围固有利益是民法典和侵权法共同保护的对象,它与正在缔结的合同本身无关,它是相对独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合同成立并得到履行也无法恢复,因而必须通过缔约过失责任来予以救济。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有人提出固有利益是否包括精神利益的问题,笔者认为固有利益不应包括精神利益,因为在缔约过失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难以确定,法律亦无明文规
    2023-06-14
    72人看过
  • 赔偿范围中的被扶养人包括哪些人
    一、赔偿范围中的被扶养人包括哪些人1、赔偿范围中的被扶养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主要是其配偶和父母。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
    2023-05-20
    354人看过
  • 造成船舶全损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船舶全损的赔偿包括:船舶价值损失:未包括在船舶价值内的船舶上的燃料、物料、备件、供应品,渔船上的捕捞设备、网具、渔具等损失;船员工资、遣返费及其他合理费用。一、船舶国籍登记条件有哪些船舶国籍登记条件有:提交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内航行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簿和其他有效船舶技术证书;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交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国际吨位丈量证书、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等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已在外国登记的船舶,需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二、船舶碰撞的性质中国的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则包括:1、碰撞双方均为船舶。2、船舶碰撞以船舶间实际接触致损为原则,以非实际接触为补充。3、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4、间接碰撞须当事船有过失。5、船舶碰撞应造成损害结果。三、油污费第三者责任险赔吗油污费第三者责任险赔。船舶油污责任险保险人应与溢油船舶所有人对油污损害共同承担赔偿
    2023-03-23
    489人看过
  • 车祸赔偿金怎么算,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损害赔偿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七十六条规定,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二)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这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越大,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比例就越高,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一般的赔偿比例:全部责任为100%,主要责任为60一90%,同等责任为50%,次要责任为10一40%。(三)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四)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
    2023-02-17
    1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交通事故赔偿范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该支付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一、整形失败赔偿手术费几倍这得看情况。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二、撞人后对方全责怎么处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人主张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二)造成残疾的情形:交通事故致受害
    2023-04-06
    14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包括哪些项目的赔偿范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1
      国家赔偿项目包括的内容: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4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 赔偿的范围包括国家赔偿的什么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2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
    • 国家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4
      国家赔偿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2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