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或登记的情况下,如发生用工,劳动者应以有营业执照的总公司(上级单位)为被申请人/被告,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无论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无论劳动合同上写明的用人单位是分支机构还是总公司。如果分支机构(分公司)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该分支机构(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告分支机构(分公司)主张权益。
可是,如果在所工作的分支机构有营业执照或登记的情况下,发生劳动争议,能不能告总公司,这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也是实务中并未完全统一意见的问题。
一、如有书面劳动合同,则应以书面劳动合同上写明的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
二、如无书面劳动合同,但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系与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则可以告分公司。所谓充分的证据,包括有分公司盖章确认劳动关系的文件,工资发放,社保缴费情况等。
三、如无书面劳动合同,也无充分证据证明系与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则应告总公司。如果告分公司,则如果分公司否认,则劳动者将陷入被动。
理论上讲,即使分公司有营业执照,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但该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能力,其法律后果应由总公司承担。因此,从责任承担上,分公司用工就等于是总公司用工。诚然,分公司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可以作为被告,但不等于必须作为被告。从最终法律责任主体的角度考虑,笔者认为,即使是分公司用工或与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告总公司也是没有问题的,更明确一点说,与分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和同时与总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两者并不矛盾,是合乎法理的。然而,在实务中,这一点并未统一。有的仲裁机构或法官,似乎把分公司与总公司当作两个主体。有的案件中,员工告总公司,有证据表明员工在分公司上班,最后裁决驳回员工诉请,理由是员工告错了,应该告分公司,这显然不合法理。
-
与分公司有纠纷是起诉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235人看过
-
分公司与总公司是共同被告麽
427人看过
-
分公司报税还是总公司报税?
122人看过
-
公司在公司法分类汇总是什么?
378人看过
-
总公司的分公司是否就是子公司
178人看过
-
公司总部与分公司在职能上的区别
122人看过
-
公司在总部分公司上班,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5际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实际用工的公司不一致的情况。这种“不一致”常常会引发很多劳动争议。该高管虽然是在分公司上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却是总公司,这种情况有点类似于劳务派遣,但却并非劳务派遣。对于这种情况,分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工作,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分公司的日常绩效考核就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在分公司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不能胜任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将该人员退还到总公司,然后由
-
-
总公司注销了分公司是否还存在?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11、总公司注销了分公司不存在。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
-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纠纷能否告总公司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1和分公司发生纠纷一般可以告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但当事人可以直接以承担民事责任的总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
职员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上班合法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7职员与总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上班合法,当然,并非所有与总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情形,都需要到分公司上班。职员在与总公司签署合同的时候,一般会对工作的地点、薪资等内容进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