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何时可以追加第三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05:17 56 人看过

被告追加第三人的条件:

1.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2.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追加股东为被告案例

案例介绍:正在审理的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博士伦公司)诉长沙市佳健眼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债权人的北京博士伦公司提出申请要求追加被告公司股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经准许原告申请。据介绍,该案也是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北京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揭开公司面纱”案。

北京博士伦公司在向法院提交的追加被告申请书中称,其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公司股东朱某利用其持有的被告公司80%股份、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际掌控着长沙市佳健眼睛有限公司,并将从北京博士伦公司购买的货物的90%转交给了上海佳健眼睛有限公司进行销售。被告公司只是名义上的货主,实际上是货物中转的仓库,上海公司才是直接受益人。而上海公司的股东也正是朱某及其丈夫两人各持股50%。

北京博士伦公司认为朱某以被告名义在长沙向其购货,再将被告的资产转移到其上海公司,然后在长沙消失,退租店面,使被告仅剩下一个法律空壳,债权人即使取得胜诉判决,也难以得到执行。依据新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以及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原告提出申请追加股东朱某为本案共同被告,对长沙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离婚案件可不可以追加第三人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第三者不可以列为离婚案件原被告外的第三人。如果要追加为第三人的话必须要以第三者存在利害关系,比如原告认为在第三者名下的一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分割该部分财产此时可以追加第三者为第三人。一、遗产继承的原告和被告有什么区别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应当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原告。所以,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二、遗产继承确认之诉以谁为被告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
    2023-04-04
    25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能否被追加为被告人?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原告不同意将被告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原告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般允许他参加诉讼。如果原告起诉时认为需要第三人,可以直接将第三人列入起诉状,法院不会依职权去除。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未被起诉的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原告不同意将被告列为共同被告,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原告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般允许他参加诉讼。原告起诉时,如果认为需要第三人,可以直接将第三人列入起诉状,法院不会依职权去除。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未被起诉的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被 告 是 否 可 以 追 加 为 第 三 人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第三人是指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而被告则是指被诉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是否可以追加为第三人,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通常情况下,被告在行政诉讼中享有
    2023-09-07
    298人看过
  • 追加第三人应该谁追加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第三人加入庭审的规定如下:首先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他们可就诉讼主体之间的主张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参与审判。其次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尽管他们缺乏独立的主张,但若事件处理的结果影响到他们,也允许其申请加入或由法院通过公告形式让其知晓。审理案件的法院也会判处负有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益及义务。另外,如果原告提出增加无独立请求权的人为诉讼对象时,若经过庭审后发现遗漏应参与庭审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此人。同样地,如果被告认为原告应增加无独立请求权的人为诉讼对象并经原告同意,也能将此第三人加入。最后,法院还有权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加入未被提出申请的第三人。当庭审中的当事人发现自己庭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被遗漏,他们都有权向法院提出增补申请。至于反诉的成立条件,通常它是指在案件正在审理期间,且庭辩论尚未结束时提出的。并且不能涉及其他司法机关专属管辖的范畴。当反诉涉及别处
    2024-05-03
    495人看过
  •  被告请求追加原告为第三方的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申请追加被告的期限。通常情况下,这个期限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的。如果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申请追加被告的期限。通常情况下,这个期限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进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一 审 法 庭 辩 论 终 结 前 追 加 被 告 规 定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追加被告。这一规定旨在保证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出庭应诉,避免被告逃避责任。在实际司法审判中,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材料不足以认定被告承担责任,有权决定追加被告。这一规定对于维护行政法律的权威和行政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被告在接到追加通知后,有义务及时出庭应诉,
    2023-09-06
    258人看过
  •  被告增加第三人的诉求
    被告在追加第三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其中一种方式是,对于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自己具有独立请求权的话,就有权提起诉讼。其二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被告在追加第三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其中一种方式是:对于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自己具有独立请求权的话,就有权提起诉讼。其二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被 告 追 加 第 三 人 : 独 立 请 求 权 与 利 害 关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参加诉讼,但是对诉讼标的无请求权。如果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
    2023-09-30
    294人看过
  • 申请追加被告与第三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申请追加被告与第三人的区别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第三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吗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是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专门规定,其精神在于赋予人民法院对仲裁机构一定的监督权,消减一裁终裁原则的消极作用;防止仲裁不公。这一点对仲裁中的当事人来讲是无疑义的。因为,该条明确规定,凡符合其第一款所列六项情形的,仲裁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亦应据该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受理审查。但该条款并未涉及到仲裁之外的第三人。仲裁之外的某第三人认为仲裁裁决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2023-03-15
    275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纠纷被告能否追加第三人
    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如果第三人是必要共同诉讼人,被告人可以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民法典合同纠纷未违约能否承担损失如果合同
    2023-08-17
    242人看过
  • 担保可以追加保证人为第三人吗
    一、担保可以追加保证人为第三人吗在担保合同中,其主要参与方为提供担保权益的权利人以及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担保权益人即为主债权的债权人,亦称为担保权人;而担保责任方则可能便是主债权的债务承担者,或者是该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方当事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可以取保候审吗担保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作为其担保人所负有的担保责任期间恰恰设置在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间之内。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期限上限为
    2024-07-12
    494人看过
  • 反诉程序中可以追加第三人吗
    本诉可以追加第三人,反诉当然也可以。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的原理更多是依据法理学的理论,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当然也适用本诉所拥有的属性,特征及程序,只不过它有自己的特征罢了。反诉一般构成要件:(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五)反诉需由
    2023-06-14
    140人看过
  • 原告是否有权申请追加第三人
    原告有权申请追加第三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发现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被告申请追加,原告同意的可以追加。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遗漏了应该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不同意追加,视为已放弃对该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遗产继承可以起诉一个被告吗因遗产继承引起的纠纷,往往不是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是直接关系到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利益,情况比较复杂。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赠人中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据此,如原告只起诉部分继承人为被告的,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继承人不愿意做原告又不愿意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作为被追加的共同原告。二、第三人和共同诉讼当事人1、诉讼标的不同必要的共同诉
    2023-03-27
    263人看过
  • 起诉后追加被告人可以吗
    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3-04-21
    440人看过
  • 原告可以将被告变更为第三人吗?
    原告可以申请将被告变更为第三人,但是必须具有合理的理由,并且征得人民法院的同意和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如果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也会告知原告选择变更被告。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
    2023-06-19
    3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第三人的追加如何追?
    诉讼中追加第三人,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追加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根据该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追加第三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使法院有一定的程序控制余地,避免诉讼的拖延,缩短审理期限。追加第三人的操作流程: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2、法院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定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证明案件是否有必要追加;3、法院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以笔录的形式告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4、法院将起诉状、答辩状、追加申请等应诉手续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5、法院判定没有必要
    2022-07-18
    248人看过
  • 特别程序如何追加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023-05-01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劳务分包合同起草时可以追加第三人为被告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15
      可以列为第三被告,因为承包劳务纠纷往往涉及到居间人,合同双方有纠纷,如果涉及第三方利益,可以追加做为第三方
    • 追加第三人为被告申请书.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3
      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人,男/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被申请人,男/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请求事项:追加被申请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告纠纷案件,已在贵院审理中,因被申请人与被告有共同偿还债务义务,故申请追加为被告参加诉讼。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2016年月日
    • 追加继承人为被告可以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3
      《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50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法院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同意追加被告;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应中止诉讼,等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在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中,若债务人死亡,债务人生前拥有合法财产且已由继承人继承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继承人为被告,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 承包人分包劳务纠纷能否可以追加第三人为被告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31
      可以列为第三被告,因为承包劳务纠纷往往涉及到居间人,合同双方有纠纷,如果涉及第三方利益,可以追加做为第三方
    • 被告撤销追加第三人的追加的话会怎么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原被告以外的第三人能够参加诉讼 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到他人已开始的诉讼中去。讼中的第三人是在他人已经开始了的诉讼中参加进去的人,如果他人之间还没有开始诉讼,或者他人之间的诉讼已因原告撤诉、双方当事人和解以及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而终结,不存在第三人参加诉讼问题。第三人应当在诉讼进行中,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参加诉讼。判决前应当理解为终局判决前,第一审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