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6:31:31 215 人看过

要约人的权利是要约人的撤销权。要约人的撤销权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将该项要约取消,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权利。需要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作出。

一、是否可以撤销要约

要约可撤销,要约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可以撤销要约;

2、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

二、口头要约是否可以撤销

可以撤销要约。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在下列情形下,要约不能撤销: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为受要约人所知。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到达受要约人。

三、订立合同经过的步骤

一、要约

要约的概念及其必要条件。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二、承诺

承诺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必人备如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是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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