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与合同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8:16:39 420 人看过

要约与合同的区别是: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则合同成立。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所定下的协议。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一、什么是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有四个要素: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发出要约的目的是签订合同,要约人必须让接受要约的对方知道是谁发出要约才能做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并具体化。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对方发出。合同是由于对方对要约的承诺而成立的,因此要约不能向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对方以外的第三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承诺受此意思的约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够的主要条件才能成立合同。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二、合同没有按手印是否有法律效力

合同没有按手印,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2、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三、意向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意向协议书是否有效,主要看双方是否在意向书中明确清楚地约定协商事项的主要条款,如果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诚信原则等情形的,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首先,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按照交易习惯等确定。

其次,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需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向书被认定为预约合同,具有法律拘束力。如果是磋商性文件,则没有法律拘束力;

再次,意向协议书可以参照要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如果说意向书不符合这两面的构成要件的话,那么一般就不构成要约,不构成合同的成立。那么就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最后,商品预售合同属于预约合同,也就是属于一种意向协议书。即: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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