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实际居住有权分割动迁款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8:05:59 87 人看过

一、没实际居住有权分割动迁款吗

1、一般无权分割动迁款。动迁款分割标准中,其中一个判断标准是:是否为房屋的同住人或应安置人口,只有是同住人或者应安置人口,才有权利主张动迁款的分割。所以,没实际居住的的人无权分割动迁款。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民法典中有产权是否表示有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而房屋用益物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所以房屋有产权,并且不一定的居住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动迁相关文章
  • 没有实际出资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股权
    在股权作价方面,实践中也会遇到许多问题。理论上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和收益都应归双方共同所有,因此由股权产生的孳息也应当由两人共同分割。但是实际上,股权所代表的财产权益往往是难以确定的,尤其是财务管理比较松散的小企业。司法审判中,法官一般要求当事人提供所投资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以证明公司注册资金数额、当事人投资比例、当事人股权份额,离婚当年或上一年度公司净资产或股东权益,以便计算财产价值。并按照我国《民法典》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对股权价值不清的案件可以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财务审计。但该分割方式也存有缺憾,因有些企业管理松散,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表不真实等等,体现了在证据取得上存在较大难度。一、夫妻股权投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成立公司,约定各自股份占有份额(股份出资比例)。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后以一方名义登记,并由其参加经营活
    2023-02-25
    360人看过
  • 居住权没有产权可以迁户口吗
    一、居住权没有产权可以迁户口吗居住权没有产权不可以迁户口。居住人是当事人另外通过合同签订,保障当事人的住房需要,与房屋的产权所有无关,而户口迁移需要与产权挂钩。二、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与所有权对比是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三、居住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1)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本质上是为特
    2023-05-06
    175人看过
  • 居住证制度证明实际居住地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关于实际居住地的法律规定及理解:1、国内自然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实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根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上,对于实际居住地的认定要件有三个方面,一个离开原住所地,二是在起诉时已经在住所地之外的地方居住了一年,三是要求这一年时间的居住行为要连续;对于离开原住所地的认定,笔者结合相关的法律后果认为,应当是指当事人离开所在的区县区域。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的法院设置现状,基层人
    2023-07-07
    182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不实际居住,实际居住人可以变更为承租人吗
    租赁房的承租人不实际居住的,要退出公租房,不能擅自将公租房转租给其他人。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承租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要退出公租房,公租房管理部门会收回出租的公租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如果承租人拒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6-15
    83人看过
  • 动迁款的分割
    动迁款如何分割?第一,房屋的性质和来源。拆迁房屋是公房或者私房,动迁补偿款分割的原则是不一样的。私房为产权人的私有财产,产权人在动迁款分割中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公房是公家或者集体的财产,公房的拆迁补偿是对承租人和同住人居住权利的补偿,承租人和同住人在动迁款分割中的地位基本是等同的。第二,是否为房屋的同住人或应安置人口。同住人或者应安置人口,都有权利主张动迁款的分割。有些人虽然在拆迁房屋内有户口,但是不实际居住,他处有房,属于空挂性质,不能认定为同住人;有些人虽然在拆迁房屋内没有户口,但是根据“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视为同住人,可以获得安置。比如配偶一方属于应安置人口的,另一方也可以得到安置,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得到安置。第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面积还是安置人口因素补偿。实践中,有“数砖头”或者“数人头”的安置方式,一般来说,面积大的选择按面积补偿,人口多的选择按照人口补偿。按照人口补偿的,每个人
    2023-05-01
    262人看过
  • 民法典居住权可以分割吗
    一、民法典居住权可以分割吗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由居住权人所有,具有专属性的,所以房屋居住权不可以分割。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
    2023-05-18
    341人看过
  • 有居住权动迁如何补偿
    一、有居住权拆迁享有补偿吗因征收拆迁而遭受影响时,居住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居住权规定于《民法典》的第366条至第371条,属于用益物权分编,与大家所熟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并列。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言之,居住权的主要权能就是一点,即在别人的房子里长期稳定的居住生活。其区别于所有权人的最大特点是其不能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区别于普通承租人的最大特点在于其需要通过依法登记设立,居住权人享有的是用益物权而非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那么,居住权人能否获得征收补偿呢?《民法典》并没有在牵涉征收的条款中直接规定。不过我们可以参考第327条的内容: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据此,有律师认为,居住权
    2023-03-17
    279人看过
  •  居住权如何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和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人有权享有他人住宅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同时,居住权不得转让或继承。根据居住权合同条款,居住权的数量得以确定。2,居住权人只拥有房产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无权主张分割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10-27
    458人看过
  • 实际居住地址怎么填
    如果你不在你的户口所在地居住,那你现在所居住的地址就是实际居住地。一、索要抚养费的管辖根据法律怎样进行确定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索要抚养费,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异地补办身份证流程是什么异地补办身份证流程如下:1、异地补办身份证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除了居住证还要有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后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
    2023-03-16
    131人看过
  • 如何证明实际居住地
    在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社区或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一般需要准备的资料: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么,身份证是一个必要要准备的证件。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证。不然居住证就没法正常办理了。同时,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4张。2、数码回执照。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现在的照相馆老板都很精明,只要你说办理居住证需要照个相什么的,他们立即就懂了。注意了,价格一般在30元前后跳动,正常情况下,隔天就可以拿到了,如果你要快速取数码回执就要加钱了。3、居住证申请表格。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政府部门是会要求你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你得基本信息和其他的,只要如实填写就可以了。实际居住地证明在哪开居住证明分为本地户口的居住证明和外地户口人的居住证明,不同的证明有不同的开具方法。1.本地户口居住证明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农村户
    2023-07-21
    377人看过
  • 实际未出资的股权离婚时要分割吗
    结论:股份作为一种财产形式,股东是否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对股东参与决策、分红,转让、质押股权等权利没有实质性影响,实际并未缴纳出资额,仅仅是认缴,不属于财产的抗辩,且是否实际出资也不影响案件的实体处理。如果在离婚时没有涉及该笔财产,离婚后可以继续主张对该笔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案情:小花和小明原来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明持有A公司40%股权,该股权只是认缴,未实际缴纳出资。离婚前将40%股权转给小明姐,离婚后,小明姐又将40%股权无偿转给小明。然后,小花将小明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婚姻存续期间小明持有的A公司40%的股权进行各半分割。小明以股权为认缴,没有实际出资为由抗辩,不同意分割股权。其他股东表示,如果法院判决小明的股权给小花一半,自己放弃优先购买权。李晓娟律师案件分析:这个案件涉及到三个问题:一、小明取得的40%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如果股权只是认缴,没有实际出资,能不能主张分割股
    2023-02-26
    70人看过
  • 动迁办能分割补偿款吗
    按照法律规定,动迁办工作人员只是政府房屋征收的代理人,配合征收政策的宣传以及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办理,可以对征收补偿款的分割提出建议,但不能干涉当事人分配的权利。当事人分割补偿款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拆迁了户口会变吗土地征收并不必然改变农民的户籍性质,当然,如果因征地而失地或者人均耕地量已低于当地的规定标准,政府可以变更相关农民的户籍。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方法直接关系到农民能拿多少征地款,虽然各个地方计算的方法略有差异,但基本上大体是一致的。一般情况下,根据现在施行的政策,农村征地拆迁征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二、公租房遇拆迁怎么办公租房的征收和拆迁没有统一规定,但有一条原则不会改变,即征收补偿是依法对产权人进行补偿。公租房的承租人要想获得补偿,首先需要是房屋的主人。承租人只有购买公租房,才能依
    2023-03-18
    359人看过
  • 没有实际借款的还款协议有效吗
    一、没有实际借款的还款协议有效吗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所以出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借款协议是无效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企业借贷合同无效怎么处理1、企业借款合同无效的认定应以《民法典》的规定为准。在企业贷款合同无效的认定中,企业向银行贷款从事违法经营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认定。2、企业借款合同无效认定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合同无效的认定依据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的出台《贷款通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民法典》、《商业银行法》,后者与前者的关系属于上位法与下位法,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规定不得冲突,
    2023-06-11
    446人看过
  • 无产权证房屋分割的实际操作
    无产权证的房屋可以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暂无产权证的房屋可否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是有一定条件的,需要具有相应的证件,无产权的房屋如果是属于违法建筑的,人民法院是无法强制执行的,违法的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合法的房屋就能强制执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
    2023-07-06
    226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迁
    词条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动迁
    相关咨询
    • 动迁款没有居住能做现金分割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7
      动迁款分割标准中,其中一个判断标准是:是否为房屋的同住人或应安置人口。同住人或者应安置人口,都有权利主张动迁款的分割。有些人虽然在拆迁房屋内有户口,但是不实际居住,他处有房,属于空挂性质,不能认定为同住人;有些人虽然在拆迁房屋内没有户口,但是根据“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视为同住人,可以获得安置。比如配偶一方属于应安置人口的,另一方也可以得到安置,未成年子女也可以得到安置。因此,不实际居住一般无权分割
    • 遗嘱能够把实际居住权与本身产权分开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2
      遗嘱能把产权和居住权分开,指定分给不同的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
    • 产权共有人继承可以享有实际居住使用权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9
      您咨询的法律问题答复如下:按照继承顺序
    • 有产权住的人没住可以迁出居住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6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居住权如何分割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01
      居住权的数额根据居住权合同的条款确定,不能分割。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