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拉走债务人的物品抵债应依情况而定。在未经债务人的许可下强行拿走,是违法的。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债权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一、欠款纠纷起诉的时效是怎么计算的
欠款纠纷起诉的时效是按下列方式计算的:
1、一般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债权到期债务人未履行时,便可视为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便可以起算;
2、如果债权人一直未行使请求权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就不存在债务人拒绝履行的问题,因此诉讼时效并未起算。
二、撤销权的效力和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一)撤销权的效力即为使得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处分财产的法律关系归于无效。具体表现为:
1、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自始无效后,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
2、对受益人的效力。对直接受益人而言,诈害行为被撤销后,其负有将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的义务;对转受益人而言,视主观过错之情形而定,善意的转受益人的权利受法律的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其不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3、对债权人的效力。因为撤销权为形成权,债务人的行为归于无效后,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受益人将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并做为债务人责任财产,对全部的债务进行担保。债权人不能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拒绝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恢复原状之责任财产或受益人拒绝返还的脱逸财产强制执行,以实现其到期债权,不必再借助代位权的诉讼。
(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
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第二、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
第三、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惩损害债权。
2、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应为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
三、合同保全具体是什么意思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为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而设置的保全债权人权益的法律制度。保全制度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与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拒绝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所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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