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主体能够为自然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7 01:15:35 495 人看过

一、商标侵权案主体能够为自然人吗?

商标侵权案主体能够为自然人,商标权人为自然人的意思是商标权享有的主体是自然人,自然人依法注册并取得了商标权。

商标权的原始主体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就成为了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的原始主体。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的同一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就成为了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的共有原始主体。

我国《商标法》第17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也就是说,作为商标权主体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有与商标有关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有与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中国人或者中国企业的商标注册事宜。如果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签订与商标有关的协议,也没有共同参加与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也不办理中国人或者中国企业的商标注册事宜,那么,该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就不能成为我国商标权的主体。

应当说明的是,这里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二、商标权的继受主体规定是什么?

商标权的原始主体能够依法转让其注册商标。作为商标权原始主体的自然人死亡后,该注册商标能够依法移转给其继承人;作为商标权原始主体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该注册商标能够依法移转给有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注册商标的转让或者移转取得商标权后,就成为该商标权的继受主体。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关于商标方面的一些法律规定是非常的确切的,在商标侵权类型的案件当中,主体是能够自然人,能够是属于单位或者是法人,这都是属于一种合法的情况的。当然了,要想获得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商标专用权的话,需要向商标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八条 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一)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n(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n(三)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n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n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予以惩戒。\n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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