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潮南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7 08:44:40 108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具有法人资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包括经国家批准,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宗教组织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为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均可提出申请;

(2)县级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

(3)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4)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二、办理材料

必须有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盖章

设计方案应具备以下内容:1.编制单位加盖公章或专用报审章及注明总负责人、校对人员和审核人员等;2.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3.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及相关技术文件;4.工程设计概算;5.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6.若该文物保护单位已编制并公布了相关规划,应附上规划文件;7.设计方案文本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文本编制深度参考》进行编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接收

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系统即时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

(2)登记

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的,系统自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等信息予以登记。

(3)申请编号

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2.受理

(1)受理审核

1)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的申请,接收受理人员2个工作日内按照接件要求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预受理意见。实行预受理的,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才是正式受理。

2)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预受理”的意见,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预受理”的意见,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2)补正材料

1)网上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2)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接收受理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电子《预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预受理回执》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方式确定

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后确定是否审批。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关于同意xxx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采取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验收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对被许可人进行按工序分阶段验收、组织竣工验收,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接收

申请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2)登记

申请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服务窗口提出的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3)申请编号

申请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登记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2.受理

(1)受理审核

1)申请人在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

2)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预受理”的意见,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预受理”的意见,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2)补正材料

1)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

2)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受理决定

申请人在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当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可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4)审查方式确定

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后确定是否审批。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关于同意xxx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监督检查配合

依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采取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验收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对被许可人进行按工序分阶段验收、组织竣工验收,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北六路区党政综合办公用房附楼1幢首层区文广新局服务窗口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汕头市潮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3年)

第十五条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其中,不涉及建筑活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应当由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关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具有收藏价值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

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深圳宝安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许可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宝安区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预受理。承办部门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通过,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不通过,并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3.受理。核验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审查。承办部门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复文件。5.领取结果。申请人在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接件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核对无误后予以接收,并安排申请人当场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023-05-28
    203人看过
  • 铜仁设立文物商店的许可及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主席令第84号)第56条:“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在销售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对允许销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标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43条:“文物商店购买、销售文物,……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文物商店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监督检查。”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材料来源法定依据及描述1申请书[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在销售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对允许销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标识。三、办理流程1收件2受理3审查4决定5制证6发证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
    2023-12-08
    363人看过
  • 潮州潮安区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进行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应当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标本的;2)进行野生植物人工培育、驯化,应当从野外获取种源的;3)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应当从野外获取标本或实验材料的;4)因国事活动需要,应当提供并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活体的;5)因调控野生植物种群数量、结构,经科学论证应当采集的。二、办理材料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1、进行科学考察、资源调查、需要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标本的,或者进行野生植物人工培育、驯化,应当从野外获取种源的,需提供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审批文件。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需要从野外获取标本或实验材料的,需提供科研项目审批文件。1、进行科学考察、资源调查、需要从野外获取野生植物标本的,或者进行野生植物人工培育、驯化,应当从野外获取种源的,需提供项目任务书(合同书)。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需要从野外获取标本或实验材料的,需提供项目任务书(合同书
    2023-05-31
    191人看过
  • 潮州潮安区经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出售、收购、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或稳定;(2)不会造成水生野生动物物种资源破坏;(3)不会影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和对外经济交往。二、办理材料因驯养繁殖、展览、表演、医药生产需捕捉的才需要提供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复印件一份;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具的公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养殖租地合同书国有土地证明按要求填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局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
    2023-12-19
    495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有什么规定
    法律依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关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
    2023-05-28
    274人看过
  • 潮州饶平县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和/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保护野生动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用于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来源符合国家规定;(二)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三)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四)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二、办理材料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填写联系人信息,上传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申请材料(扫描件),提交成功后,记录申请编号。系统设置审批状态为“已
    2023-05-08
    97人看过
  • 武汉硚口区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2、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3、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4、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未依照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建立馆藏文物档案并将馆藏文物档案报主管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不得交换、借用馆藏文物;5、必须是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的需要;6、文物借用单位应具备科学保护文物的基本条件和安全措施。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决定四、办理地点硚口区武胜西街1号五、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六、办理机构行政审批局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文章来源:武汉政府门户(http://www.qiaoko.gov.cn/)
    2023-11-26
    171人看过
  • 清远清城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及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基他建设工程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申请者为本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业主、管理者和使用者;2)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九条,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二、办理材料设计方案应具备以下内容:1.加盖编制单位公章或专用报审章,注明总负责人、校对人员和审核人员等;7.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包括对文物周边景观影响和文物本体安全影响,必要时提供报建工程效果图、视线分析图及施工图等。若新建工程对古建筑产生振动影响,如道路、桥梁、地铁、铁路等,需提供工业振动对古建筑影响的评估内容);8.1:500或1:1000地形图,图上标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报建工程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位置;9.报建工程平、立剖面图;10.土地使用证及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1.若是修改后的方案,应提供修改内容列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签
    2023-12-05
    239人看过
  • 潮州潮安区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2.《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水利部令第46号修订)第六条。二、办理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者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的提供申请者是个人的提交;报区局初审需要提供。申请者是企业的提交;报区局初审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真实有效真实有效真实有效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市潮安分厅(网址:http://wsbs.chaoan.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
    2023-05-09
    43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四川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核定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州(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州(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文物点由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布,并参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和保护。
    • 三级文物保护单位退休年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怎样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级。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可以承担其业务范围内所有级别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理项目;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可以承担其业务范围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监理项目;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可以承担其业务范围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监理项目。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等级如何划分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等级如何划分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和暂定级。壁画、石窟寺和石刻保护等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施工资质单独核定。其中,一级资质和壁画、石窟寺、石刻保护等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施工资质的审定、资质证书颁发和资质年检工作由国家文物局负责。二级及以下级别资质审定、资质证书颁发、资质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壁画、石窟寺和石刻保护等有特殊技术要
    • 文物保护法规定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是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文物认定工作,督促检查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收藏单位落实文物保护安全措施。根据工作需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所属的文物管理机构实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