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后什么情况下能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9:11:38 354 人看过

一、签订购房合同后什么情况下能退

1、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买方经济状况恶化或缺少后续支付房款能力而无法支付合同约定房款,导致违约,这应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的房款来源以及后续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为一时冲动而购房,导致违约的尴尬境地。如果确实履行不能,要勇于承担违约责任,尽快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防止陷入债务泥潭而无法自拔。

2、以卖方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不同于预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所以,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质量瑕疵。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售房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违章搭建等情况,就可能导致买卖纠纷产生。对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卖方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方已明知瑕疵的,则卖方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卖方在装潢、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卖方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由于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通常会到现场查看,所以,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往往举证不能,因为民事欺诈诉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难获法院支持。

3、房屋过户前或者过户中交易被限制,导致买方权利不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买方拿到房屋产权证期间,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或者在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因卖方原因导致房屋买卖交易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即使买方已经缴付了首期款并实际入住,只要房屋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利益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交易已被限制或者将要被限制的事实,导致买方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无法实现购房目的时,买方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如果已签订买卖合同的,该买卖合同无效,双方互相返还已付财产,赔偿损失。买方要求卖方赔偿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注: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主要是指房价涨跌损失)。

4、因贷款政策变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二手房市场贷款政策先是银行提高贷款首付额,提高贷款利率,后是严格限制第二套房屋买卖贷款等,由于政策变化导致买方贷款申请没有通过,从而构成合同违约。买方在决定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时,应当预见到银行可能拒绝发放贷款。因此,买方在买房前应向银行咨询贷款政策,了解自身资信,防止贷款不能,无法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行为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用贷款支付房款,并不意味着买方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来履行合同,通过其他合理途径筹措资金也是买方避免贷款不能风险应当考虑的问题。

5、因限外政策原因导致买方无法买房。境外人士作为买方在我国大陆购房受到严格限制,必须要在我国大陆居住或工作满一年时间,且严格禁止购买第二套房屋,如果买方不符合条件就可能导致对卖方的违约。作为境外人士的买方应当须知,如果买方置该规定于不顾,在和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又以国家限制购房为由提出毁约,那么,买方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买方应该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在大陆购买房屋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防止因对政策的错误解读导致行为违约。

二、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一定要核实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有的人说要看清楚是否五证齐全,实际上,办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必须有其他四个证,因此,只用去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对方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了,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授予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之前,就已经核实过另外的四证了。

没有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这房产交易是绝对不安全的。就算对方给你看了预售许可证,也要去主管部门调查真假,确实无误再签订合同才能保障交易安全。

2、注意购房合同中涉及的土地的性质。如果房产涉及的土地性质是综合的或者商住的,那么它的土地使用年限就达不到70年,甚至只有40年。而且法律上只有住宅用的土地到期自动续期,其他性质的土地要续费续期。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土地性质是否是住宅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

3、审查房屋用途。有的出售的房屋,看上去合住宅一样,但是其注册的用途却是公寓;

公寓没有要求每天至少两小时光照时间的规定,而对于家长来说,公寓没有确定可以作为学区房,可能会影响孩子入学。

4、面积的约定。实际交付的房子面积差距的纠纷是购房合同纠纷中最多的。这是目前纠纷最多的情况,尽管法律规定了实际面积与约定的面积误差值不超过3%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付房款;超过了3%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不退房的,多了的面积的房款由房地产商承担,小了的话则要双倍退还购房者。但是,如果双方另外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在合同中约定房屋面积以有资格的测绘部门最终测算的面积为准,这样的话,合同约定的面积也是测算的面积,上述面积误差处理的法律条款就没有用了。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约定面积的问题,写清楚约定面积是多大以及面积误差超过多少不付款。

5、房贷申请不下来能否退房的问题。即使开发商信誓旦旦的说帮你贷款,也不要大意,有的不会在合同中写明贷款下不来可以退房,或者说因为购房者信誉问题不能贷款的,不能够退房,要一次性结清房款。这样子,贷款下不来,你就很麻烦了,因此,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无论什么原因无法贷款的,都是退房的理由。

6、合同中约定经过哪种验收后交房的问题房产验收包括单体验收、综合验收、竣工验收、还有消防验收等等。但是,单体验收后,实际上小区还没有建好,小区的设施还不完备,住起来很不方便,单体验收后即交房是很吃亏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好合同中约定经过什么验收后交房的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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