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意见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11:12 333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体改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关于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的意见

(市体改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委办二00三年四月七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探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结合本市实际,就建立镇(乡)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于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消除不利于城乡社会融合的体制和政策障碍,逐步建立和完善涵盖全市农村地区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体系。

二、服务站的主要职能

(一)社会保险的职能

逐步开展受理各种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工作,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做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和农村养老保险的有关工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失业和离退休人员等管理服务职能

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核发等工作;建立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其他统筹项目待遇人员的管理信息库,对其享受资格进行认定;负责办理辖区内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申报手续;逐步接收破产、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档案,并指导和会同社区居委会对其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就业管理和服务职能

按城乡统筹就业要求,掌握辖区内本地和外来劳动力及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逐步建立起涵盖本市市域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并实现市场就业信息的市、县(市)区、镇(乡)三级计算机联网,供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共享。初期服务站设备购置、网络安装及经费由各县(市)、区解决,日常设备维护和网络通讯费用由各服务站负责;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落实用工备案登记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和社会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前培训和职业资格等培训,特别要抓好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市场化就业的竞争力。

(四)劳动关系协调职能

积极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做好劳动合同的鉴证工作,依法规范劳动关系;稳步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制度,积极调解劳动争议。

(五)救济救助和帮困助残管理服务职能

负责本辖区内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和公示等工作,做好已批准的低保对象的低保救助金发放和动态管理工作;对因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救济,负责救灾款的造册和发放;掌握本辖区内贫困、弱势、残疾人群体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帮助落实各类扶助政策;组织开展“慈善救助”和“百户帮一户”活动;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逐步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网络。

(六)农村大病医疗统筹和救助职能

为县级统筹机构服务,负责本镇(乡)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基金筹资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审查、核算补助费用并及时支付给患者;定期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并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情况;为家庭成员患大病的特困家庭落实医疗救助等措施;为农民提供合作医疗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

(七)老年人福利事业管理和服务职能

掌握辖区内孤寡老人和其他“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情况,负责做好申请五保供养的审核、供养证书发放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五保对象签订五保协议,及时了解掌握敬老院床位情况,协助做好五保对象集中供养。

(八)优抚优待职能

掌握烈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工作情况,及时足额发放定期抚恤补助金和优待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惠、优待及减免政策措施。按有关规定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审核。帮助解决农村退伍军人在生产、生活及住房等方面的困难。

服务站要强化服务意识,从当地实际出发,开设失业和用工登记、职业介绍与指导、失业及救助金发放、社会保险政策咨询等服务窗口,切实履行服务职能。

三、服务站的人员配备和管理

服务站为事业单位。根据各镇(乡)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辖区内户籍人口在5万人以上或上年工农业总产值在50亿元以上的镇(乡),服务站的人员一般应不少于7人;其余镇(乡)应不少于5人。服务站应在需要配备的人员范围内从紧核定事业编制,主要用于从现有镇(乡)机关、事业单位中选调工作人员;不足部分由县(市)、区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5岁以下、学历在大专以上人员,录用后按《宁波市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甬人[2002]32号)进行管理。服务站受镇(乡)政府领导,业务上分别接受县级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主要负责人由镇(乡)党委任免。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原则,涉及相关职能的机构、人员及工作经费,转入服务站。镇(乡)教育、卫生、残联等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能,协同服务站做好工作。

四、服务站的工作用房和经费保障

服务站的工作用房原则上不少于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由镇(乡)政府调剂解决,并实行窗口服务。工作经费按所在镇(乡)同类工作人员的标准,由镇(乡)财政解决。开办经费由县(市)、区政府视情帮助解决。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报酬,凡由原镇(乡)机关、事业单位选调的,且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者,报酬可略高于其原来的标准;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的人员,执行用工合同约定的报酬标准,并可视年度考核情况,给予相应奖惩。上述两类人员的报酬,由镇(乡)财政与上级财政分别承担。

建立服务站,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协调和落实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城市规划区建设工地施工管理,提高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程度,是我市创建卫生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宁波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地施工的管理,提高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程度,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作如下规定:一、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包括对施工现场围栏、材料堆放及运输、临时设施、安全设施、施工噪声控制、渣土处理、污水排放、施工周围环境等施工现场管理。二、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道路线路敷设、装饰
    2023-04-22
    280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实施意见(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精神和国务院、省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要求,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提出以下意见:一、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建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市编委办、房委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下设市公积金机构资产清理审计组,由市审计局、财政局、房委办人员组成。二、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管委会)。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政府和部门领导10名左右: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建设、房改、财
    2023-04-22
    88人看过
  • 威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等部门关于理顺全市省级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建委、劳动保障局、法制办《关于理顺全市省级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五月六日关于理顺全市省级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意见(市建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法制办二00四年四月二十日)为理顺全市省级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体制,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省级开发区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一律由开发区所在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理权,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无权干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要依法实施,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二、省级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权收归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为方便办理建设工程手续,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在工程项目多、距市
    2023-06-10
    407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与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实施金包银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农办、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管理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金包银”工程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关于实施“金包银”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切实加强“金包银”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完善工业集中区的生活服务配套,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原则“金包银”是特指在工业集中区、开发区等成片建设的区域,保留村庄居民点,按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的要求统一规划,落实人均15平方米的农民预留发展用地政策,对村庄外围进行改造建设,在为工业区提供配套的同时,使村庄内部环境得到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其中“金”是指紧邻工业集中区住宅较密集、人口相对集中且规划允许保留的村庄外围为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配套用房(简称“金边”,下同)。“银”是指“金
    2023-04-22
    427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宁波市农村特困老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精神,关注特困老年人的生活,加大对特困老年人的救助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现就做好农村特困老人医疗救助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特困老人医疗救助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我市有73.9万老年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3.6%,据调研,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有17792人,其中农村低保老人约13000人,急需医疗救助的约2000人,占特困老人总数的15%。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通过建立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广泛参与救助,特困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对城市居民低保对象也建立了一定的帮困助医政策,但农村有一部分特困老人体弱、多病,基本医疗难以保障,因病致贫。农村特困老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
    2023-06-09
    83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厦门市高校建设用地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划局、国土房产管理局、市教育局《关于厦门市高校建设用地标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五年十月八日关于厦门市高校建设用地标准的意见厦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厦门市规划局厦门市国土房产管理局厦门市教育局为改善高校的办学条件,规范高校建设用地管理,提高高校用地的集约化水平,促进高校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市实际情况,特对高校建设用地标准提出如下意见:一、原则要求1、高校建设必须符合厦门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厦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2、高校建设用地可以实行政划拨或协议出让取得。3、高校的办学规模须经有权部门批准。4、除列入211工程的高校外,其他高校的后勤建设用地应剥离出来,后勤设施(包括学生宿舍和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应由当地政府按照城市空
    2023-04-22
    374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地局等部门关于处理违法用地问题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土地执法结果提出的建议,市房地局、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农业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关于处理违法用地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处理违法用地问题的意见市人民政府:1996年9月召开的全市土地执法检查动员会议,要求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来的土地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清查1993年至1995年各类非农业建设违法用地问题。据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和土地执法检查初步汇总;在此期间,全市非农业建设各类违法占用耕地约十多万亩。违法行为主要是越权审批、化整为零审批、以耕(地)报非(耕地)和未批就占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评议意见》中提出的处理建议,我们会向市计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政府农林办等有关部门研
    2023-06-10
    199人看过
  • 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市属企业理顺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劳动局提出的《关于市属企业理顺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市属企业理顺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市劳动局二000年一月二十八日)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就市属企业理顺劳动关系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关于大龄富余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1.在2004年12月31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条件,下同)的企业富余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报市有关部门核准,可以实行“三家抬”政策。其中2002年12月31日前应退休的人员,其生活费待遇按甬劳〔1998〕217号文执行;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应退休的人员,其生活费待遇由市劳动局另行规定。二、关于已进再就业服务中心下
    2023-04-26
    451人看过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厦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更好地为企业、基层服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受理、服务、协调、督办”的职能,对我市新建、续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该中心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主任:陈永欣(市建委主任)常务副主任:黄诗福(市建委副主任)副主任:徐模(市计委主任)黄家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副局长)郑振生(市土房局局长)叶重耕(市财政局局长)张益河(市市政局局长)马武定(市规划局副局长)倪奕祥(市环保局局长)许开水(市园林局局长)陈起运(市民防办主任)汪清波(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相关职能部门派员组成。下设管理服务处,为事业单位性质,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配备部分管理人员。人员配备由市建委专题报市编委审批,所需工勤人员按新的用工制度向社会招聘。二○
    2023-06-10
    482人看过
  •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支持做好大拆迁促大建设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大拆迁促大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为加快城市经济发展、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承栽力和吸纳力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民政局、廊坊市工商局、廊坊市人事局和廊坊新世纪步行街管委会等部门围绕做好大拆迁促大建设工作,站住全局,立足本职,提出了帮助涉及拆迁人员就业的工作意见。各级、各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结合职能,提出及时、管用的帮扶意见和措施,为大拆迁促大建设工作多做贡献。现将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大拆迁促大建设工作中做好就业援助的意见》、廊坊市民政局《关于对城市规划建筑物拆除造成生活困难居民救助工作的意见》、廊坊市工商局《关于帮扶拆迁经营户促进大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意见》、廊坊市人事局《关于在大拆迁促大建设工作中做好就业工作的意见》、廊坊新世纪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关于
    2023-06-05
    156人看过
  •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通道管养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自2001年开始,我市大规模开展绿色通道建设,至今已建成1260多公里绿色通道。近期,市委、市政府相继开展了“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和建设宁波生态城市工程,其中绿色通道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前几年建设的绿色通道施工单位管养责任期陆续终止,后续的绿色通道管养工作要摆上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甬政发[2001]127号),为加强全市绿色通道的管养工作,确保绿色通道两侧生态经济林带正常生长,促进绿色通道建设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现提出绿色通道管养有关实施意见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绿色通道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搞好绿色通道建设出生产力、出竞争力,绿色通道建设既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又能为子孙后代提供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永续利用的资源条
    2023-06-10
    204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农村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加快推进本市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现提出进一步完善本市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一、医疗救助对象(一)享受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二)享受民政部门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三)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二、医疗救助待遇(一)农村低保对象享受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政府出资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并按当地有关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二)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患病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
    2023-06-05
    232人看过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芜湖市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联合制定的《芜湖市城市社区居委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七月二日芜湖市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为适应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要求,解决居民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委会用房的规划建设问题,依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四有”问题的通知》(厅[2003]31号),结合我市市区实际,现就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规划要求及建设标准(一)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般以1500户居民为一个社区,因自然地域形成的“地缘型”社区或相对封闭的“小区型”社区,其规模可以适当扩大或缩小。根据住
    2023-06-10
    210人看过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三日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稳定房地产投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扩大住房保障受益范围,改善保障性住房周边环境、配套设施、交通条件。加快危陋房屋拆迁。创造条件,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二)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陋房屋拆迁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贯彻国家和我市
    2023-06-10
    24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义务教育政府部门建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目标考核制度,把实施义务教育情况作为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年度和任期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建立义务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强对学校、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推进素质教育等工作的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
    • 市政府和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履行哪些职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有关全民健身的法律、法规;(二)组织起草、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三)组织、扶持、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推广科学的健身方法;(四)公布全民健身活动有关服务信息;(五)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培训、管理、考核社会体育指导员;(七)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及其
    • 村庄和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并监督部门有没有相关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9
      有。我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了:第八条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第九条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和集镇的各项建设;(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庄、集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
    • 朔州市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休产假的通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6
      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