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追究刑事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1:14:04 367 人看过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强拆追究的刑事责任包括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强拆的主管人员、暴力阻碍依法拆迁人员的刑事责任。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有哪些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非法强拆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

1、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2、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3、私闯民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采用侮辱、诽谤的手段对被拆迁人的进行人身攻击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民事责任

开发商、拆迁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民事权利,拆迁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被拆迁人应当就人身、房屋等财产的损害赔偿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成立,拆迁人则须承担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责任,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可能发生的精神损害也应予以赔偿。

1、拆迁人采取停水、停气等手段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达到赶走被拆迁人的目的的,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2、在拆迁人毁损被拆迁人的财产,或造成被拆迁人身体的伤害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强拆违章建筑违反如何追究责任
    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是要依据相关的法规来进行,如果说行政机关违法拆除建筑的话,此时行政机关有赔偿的责任。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行政机关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带来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因违法给公民。法人造成损害、承担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的制度。如果因行政机关的不法侵害造成了损失,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提出赔偿请求:一是先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二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三是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的范围由国家赔偿法作出了具体规定。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与先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不同:首先,受理赔偿请求的是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其次,赔偿的决
    2023-02-24
    408人看过
  • 追究违法强拆的刑责应该如何实施?
    违法强拆刑事责任的追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是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聚众斗殴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根据我国刑法,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6
    377人看过
  • 房子被违法强拆相关责任人能不能追究责任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违法强拆的行为,是可以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2023-04-02
    259人看过
  • 一般怎么追究强拆责任人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强拆追究的刑事责任包括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强拆的主管人员、暴力阻碍依法拆迁人员的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23-06-26
    128人看过
  • 对强奸男性者追究刑事责任
    张华(化名)今年42岁,从东北来京后进入某保安公司,之后被派到某冰上运动中心。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9日深夜11点多,张华在保安宿舍内对18岁的男同事李军(化名)实施强奸,强奸过程中导致李军轻伤。此后,李军报案,第二天张华被抓。2010年8月30日,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将张华提起公诉。尽管故意伤害案一般为公开审理案件,但基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法官最终决定不公开审理。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张华故意将他人致伤,且造成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审理期间,经调解,张华赔偿给李军2万元。鉴于张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北京某法律服务所主任芦争告诉记者,由于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张华的行为因此无法构成强奸罪。张华之所以被判刑,皆因其行为给男同事的身体造
    2023-06-11
    488人看过
  •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追诉时效过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已过追诉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销售伪劣种子罪可以依刑事责任追究吗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
    2023-08-05
    368人看过
  • 石家庄拆迁方案出台违法强制拆迁将追究责任
    日前,记者从石市建设部门获悉,石市制定了《城镇房屋拆迁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征收拆迁的,要追究责任。■石市新规要求,不准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逼迫搬迁拆迁问题要逐个解决近年来,随着石市旧城改造速度的加快,城镇房屋拆迁信访总量呈上升趋势。有的开发单位受利益驱动,存在以拆除促拆迁或采用违法违规手段逼迫拆迁问题。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司法强制拆迁还未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对个别被拆迁居民漫天要价失去约束。许多被拆迁居民因工期和质量问题不能按时回迁,以上种种问题都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必须尽快加以解决。为此,全市城镇房屋拆迁问题专项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对各地城镇房屋拆迁问题专项工作排查摸底,分类建立台账,并集中力量开展清理积案重案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要对积案重案逐个
    2023-06-08
    336人看过
  • 暴力强拆刑事责任问题探究
    (一)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二)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三)私闯民宅。《刑法》第245条还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四)采用侮辱、诽谤的手段对被拆迁人的进行人身攻击的,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遇到暴力强拆该怎么办1、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暴力拆迁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
    2023-07-04
    352人看过
  • 不追究刑事责任多久没追究法律上
    不追究刑事责任经过追诉期则失效。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来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源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不追究刑事责任下的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原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
    2023-08-01
    149人看过
  • 判决违法强拆责任人如何追责
    征收房屋是需要依据补偿方案给被征收人相应补偿的,强拆要符合相应的程序规定。有违法强拆的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
    2023-02-09
    104人看过
  • 强奸未遂能否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单方面犯强奸未遂的情形能否不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一定是不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可以从轻处罚。相关规定:《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
    2023-03-22
    213人看过
  • 强迫卖淫罪刑事责任怎样追究
    构成强迫卖淫罪的:1、一般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从重处罚。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一、组织贩卖要判多久?组织卖淫的,一般要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则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强迫卖淫罪的未遂被告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迫行为是否达到了强制被害人精神意志的目的。如果被告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迫行为没有达到强制被害人精神意志的目的,那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尚处于着手实施的阶段,属于犯罪未遂,反之则属于既遂。我国法律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
    2023-04-01
    57人看过
  • 如何追究暴力强拆者的责任
    1、赔偿责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处的“赔偿责任”性质不能一概而论,应视具体情况而论;如果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委托范围内,实施暴力搬迁或者强制搬迁给被征收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属于国家赔偿责任;如果有关单位和个人超出委托范围,实施暴力搬迁或者强制搬迁给被征收人造成损失的,则应当属于民事赔偿责任。2、刑事责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能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如果在房屋征收与搬迁过程中征收人使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被征收人身体的,应当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如果损害了被征收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则应以故意损害财物罪定罪处罚。3、行政责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
    2023-03-17
    361人看过
  •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伪造公司印章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是指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刻公司的印章的行为的犯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此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二、刑事案件立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
    2023-03-24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虐待学生追究刑事责任违法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1
      1、幼师虐待幼儿违法。 2、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教师虐待儿童将受到刑法的惩处。 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将原刑法中界定虐待罪的主体是家庭成员扩展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 修正案还强化了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职责,“针对单位犯
    • 有罪但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6
      一般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 酒驾追究刑事责任吗?(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8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既追究刑事责任又追究行政责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同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追究刑事责任和追究行政责任的情形,是合法的,请当事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强拆法律责任追究期限是多久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6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房屋被强拆的,被强拆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作出强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构逾期不予确定,申请人可在复议到期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