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保管合同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52:56 84 人看过

一、《民法典》保管合同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三)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四)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二、保管合同能口头订立吗

《民法典》第890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所以可以口头订立。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三、保管合同的责任包括什么

保管合同的责任包括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亲自保管义务;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义务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保管合同民法典变化之处是哪里
    一、保管合同民法典变化之处是哪里保管合同民法典变化之处是只有在描述的字词上有细枝末节的调整,主体内容和实质性的规定几乎和原先的一模一样。《民法典》《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保管合同到最后就是仓储合同。是小打小闹和大张旗鼓的关系。仓储合同相比于保管合同更具有专业性,规模性更大。所以立法上专门嘛将它从保管合同中抽调出来。可以将其视为保管合同的某种意义上的特殊法。因为仓储合同章节的最后一条规定就是第918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和保管合同的关系就相当于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之间的关系。本质一样,只是规模上有所区别。因为规模的宏大导致需要额外的法条进行规定。三、实践中保管合同的
    2023-05-22
    486人看过
  • 民法典中什么条件构成事实婚姻
    一、民法典中什么条件构成事实婚姻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
    2023-06-19
    76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属于民法典合同吗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二、保险合同属于民法典合同吗保险合同属于民法典合同范围,但是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的规范相对于民法典是特别法规,应当在不违反民法典基本规范的情况下优先适用。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2.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民法典等。三、保险合同订立原
    2023-05-06
    385人看过
  • 民法典明确了合同债权债务转移的构成要件。
    债权债务转移包括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两种类型。第一种,债权转让的成立要件包括: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可以转让的种类;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第二种,债务转让的成立要件:有效的债务存在;合同的标的应具有让与性;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合同;须经债权人同意。转移毒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转移毒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为为故意,明知是用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毒品而故意予以转移;客体上侵害的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转移毒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2023-07-16
    261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编保管合同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合同编保管合同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保管费】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成立时间】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一条【保管人出具保管凭证义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妥善保管义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第八百九十
    2023-06-19
    177人看过
  • 保管合同民法典规定有哪些?
    一、保管合同明法典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至第九百零三条对保管合同规定如下: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一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第八百九十三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
    2023-06-19
    93人看过
  •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主要讲什么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主要讲的是和保管合同、保管人、以及托付人有关的相关条例,具体如下: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如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一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第八百九十三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
    2023-04-13
    363人看过
  • 民法典中符合哪些条件才会构成买卖合同?
    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买卖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是: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的合意,在合同效力方面,是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作为评价标准。对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果,对不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则区分情况,分别按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处理。合同生效时,当事人即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受权利。在这里不在赘述,而想着重谈一下无效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当然的、自始的无效,但并非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无效合同经主张无效或诉请法院确认无效之后,依我国《民法典》的
    2023-08-04
    19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国家债务违约会怎么样,合同违约构成要件
    一、民法典中国家债务违约会怎么样民法典规定,国家债务违约的,债务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违约构成要件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
    2023-06-17
    63人看过
  • 合同有效的要件民法典
    一、合同有效的要件民法典合同有效的要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进行了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法律关系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法律关系体现二者往往是承继的关系,合同成立后如果符合生效条件,便会发生合同生效的效果,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成立并不一定会使合同生效,其生效的条件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注意,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
    2023-04-14
    182人看过
  • 民法典的保管人留置权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保管人留置权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三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人不得行使留置权的情形寄存人违反约定不支付保管费(报酬)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即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但须注意的是:依照规定,保管人在留置保管物后,应当给予寄存人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履行债务。如果寄存人逾期仍不履行债务,才可以处理留置的财产。而且在这段时间内,保管人仍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如果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毁、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行使留置权。因保管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享有的留置权虽然是法定的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不行使留置权。例如寄存人寄存的手表是寄存人祖传的,对寄存人具有特殊意义,可以与保管人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
    2023-06-19
    359人看过
  • 合同要约是什么意思,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明确;(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如下:1.目的不同,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所包含的内容不同,要约中必须包含未来可能订立合同的主要内容;3.面对的人数不同。要约一般是面向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
    2023-07-25
    294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个人反担保合同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个人反担保合同是什么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后,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可以要求债务人再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和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就是反担保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1、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
    2023-04-12
    138人看过
  • 民法典无因管理的费用怎么承担,无因管理构成条件
    一、民法典无因管理的费用怎么承担男女双方在异地起诉离婚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的程序是确定法院管辖权、写起诉书、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二、无因管理构成条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为他人管理事务是构成无因管理的前提条件,并且是既未受到他人委托又无法律上的规定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的积极行为,如为他人
    2023-04-19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无因管理民法典四个构成要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9
      无因管理只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为他人管理事务、二是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最后就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只构成此要件那么就已经构成无因管理,对于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造成损失的,那么利益人就需要适当的赔偿。
    • 民法典规定构成合同胁迫应具备的要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4
      构成胁迫应具备以下要件:其 一,须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胁迫行为是指胁迫人以未来的不法损害相恐吓,或以现时的身体强制为威胁而实施的不法行为,胁迫行为既可以直接对相对人实施,也可以对其亲属或友人实施,胁迫的对象不仅包括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等,也包括人的名誉、荣誉和财产;其次,胁迫人须有胁迫的故意,胁迫的故意是指胁迫人有通过胁迫行为而使表意人产生恐惧,并因此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故意;再次,受胁迫者因胁
    • 民法典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3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
    • 民法典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6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要件是: 1、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
    • 民法典什么是合同无因管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3
      1、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2、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