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05:14 490 人看过

如果雇主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

雇主需要书面通知工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区分情况

雇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终止劳动合同,而未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通知工人

,用人单位需要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五)有第一项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本法第26条(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第(二)项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该工作的,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该工作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证明终止或终止,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交接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雇主根据本法相关规定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工作交接完成后支付

雇主应将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以备将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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