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概念之形式与实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01:30:08 323 人看过

民事主体新增“非法人组织”,以专章将非属法人之社会组织纳入规范之作法,实为务实之作法。盖欲精确定义法人之概念,有其本质上之困难,质言之,传统上法人实在说及拟制说对法人意义之描述尚且过於空泛,尤以各式组织如雨後春笋出现之今日,传统僵化定义更无法适切涵盖法人之意义内涵,故现今各国立法上均加以变通,以美国法为例,即依事务性质(如租税)与组织特性而作个别规定(甚至公司得享有宪法基本权利)。大陆法系之韩国亦修法承认法人与非法人两种主体。尽管此种“甲或非甲”之套套逻辑并非高明创意,却也实用,可避免精确定义的困难。

一、民法典76条效力性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二、法人的分类有哪些

(一)企业法人

1、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即国有企业法人,是由国家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它们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法人对国家交给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利。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是劳动群众按合作化原则集资建立起来的企业法人。我国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要是在五十年代末国家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产生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的财产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3、私营企业法人

私营企业法人是二人(自然人)以上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建立的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的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联营企业法人

联营企业法人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事业单位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的法人。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是外国合营者与中国的公司、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是外国合作者与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按合作各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合作条件,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合作各方对于利润分配,风险分担以及合作企业终止后剩余财产的归属,由合作合同予以规定。

7、外资企业法人

外资企业法人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法人。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公有制企业的公司化改造成为一个发展的潮流。在这种情况下,单一所有制的企业逐步为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企业形式所替代(例如,在原有的国有企业中,通过吸引外资或吸收其他投资,注入了其他性质的资本,即由国家独资变为国家控股或者参股)。所以,上述企业法人的分类的意义逐渐减小。

(二)非企业法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企业法人又分为以下几类:

1、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是指从中央到地方的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机关法人从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获得活动经费(预算拨款)。如各级政府机关、人民法院等。

2、事业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学技术等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如学校、医院、科学院、文艺团体等。

3、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人民群众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类社会组织。如工会、妇联、学联、各种学会及研究团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结婚的形式要件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结婚的形式要件的概念是指婚姻成立的方式或者程序所必须符合的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婚的形式条件具体是指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024-04-22
    144人看过
  • 刑法中假释的概念与实施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假释如何执行1、假释是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因此,必须附加一定的条件:(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是指国家、国防、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3)适用假释的实质条
    2023-07-18
    201人看过
  • 形式审查的概念定义
    商标的新颖性审查,主要是审查新申请的商标与在先的商标权益是否发生冲突。通常从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二者组合的整体或局部入手,按以下四种情况进行比较:(一)在同一种商品上比较两个商标是否相同;(二)在同一种商品上比较两个商标是否近似;(三)在类似商品上比较两个商标是否相同;(四)在类似商品上比较两个商标是否近似。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7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023-06-08
    264人看过
  • 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形式
    1.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所以,会计在法律上也必须担负有一定的责任。会计法律责任,指的就是会计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在会计事务中由于违反了会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会计的法律法规,是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要严防死守的法律底线,也是社会道德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最低要求。会计的法律责任,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描述:从狭义上讲,会计法律责任,具体指的就是《会计法》对于会计事务中所规定的法律责任;从广义上来讲,会计法律责任除了包括《会计法》中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包括了会计准和制度对于会计事务中的行为规范的要求,也包括了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会计事务中的相关规定。2.会计法律责任的几种表现形式就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具体规定而言,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我国针对违法犯罪最具威慑
    2023-04-24
    119人看过
  • 选择之债与保证之债的概念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一种债权。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以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选择之债相关法学著作债务,再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当出售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间就发生选择之债,或修理和或更换、或退货,当事人必须从中选择一种履行。物或者行为、特定物及不特定物以及债务履行期限与时间、地点、标的物的数量等,在选择之债里均可用于选择。例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以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债务,再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当出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就发生选择之债,或修理、或更换、或退货,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履行。凡物或者行为、特定物与不特定物以及债务履行期限、时间、地点、标的物的数量等,在选择之债中均可用于选择。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
    2023-06-13
    160人看过
  • 共同之债与连带之债的概念
    一、共同之债与连带之债的概念共同之债: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连带之债的主要特点是什么(一)连带之债的主要特点:1、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2、债务为同一标的
    2023-05-06
    396人看过
  • 质权的概念和行使实践
    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动产质权行使条件(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既包括其完全未履行,也包括其部分未履行。至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是否有过错,并无关系。(2)债权人非因自己的原因未受清偿。虽然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但债权人因其它的原因受到清偿的,质权消灭,质权人当然不能实现质权。质权人虽未受清偿,但是由于债权人自己的原因而未受清偿,质权人也不能实现质权。(3)质权人占有质物。由于质权以占有质物为存续条件,质权人不占有质物的,质权人无法实现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
    2023-07-07
    415人看过
  • 概念与法律性质的相互影响
    精神损害,是指精神利益损害,又可称非财产利益损害。通常认为,非财产上的损害或精神损害,以精神痛苦为主,也包括肉体上的痛苦。精神痛苦主要表现为忧虑、绝望、怨愤、失意、悲伤、缺乏生趣等。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受到侵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是针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对精神损害予以赔偿,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其一,在社会生活中,金钱除了交换等价的商品和服务外,无疑还有其他的功能,包括作为精神、感情利益之物质基础的功能。其二,金钱尽管不是主宰人们的万能之主,但是在商品社会里,它确实起着任何其他物质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三,受害人可以使用所获得的赔偿金,进行一些有利于自己身心健康的活动,如旅游、休闲、娱乐、购物等,从中得到乐趣,达到消除或者减轻精神痛苦的目的。其四,由加害人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具有一定
    2023-07-02
    179人看过
  • 分立公司:概念与实践
    公司合并是指由二家或者二家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合并成一家公司。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吸收合并两种方式。公司分立是指一家公司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在清偿外债或者对债务作出债权人认可的安排之后分成二家或者多家公司的法律制度。公司分立有既有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方式。公司合并与分立的区别是什么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同,依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之间合并,可以强化原公司的竞争能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公司的合并,至少有两个公司才能达成。公司有种类的差别,于是在公司法上就产生了对合并的公司,在种类上是否加以限制的问题,对此在立法和学说上有两种态度:公司种类非限制主义。即不仅同种类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可以合并;不同种类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也可以合并。公司种类限制主义。多数国家立法采取此态度,具体有两种不同做法:其
    2023-07-08
    118人看过
  •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概念与实行
    一、基本概念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是指当户或第三人将其财产权利凭证将会典当行占有,将该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实行1、立书面合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不仅要开具当票,还要订立书面质押合同。2、履行合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
    2023-05-06
    243人看过
  • "法人定义:概念与特征"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到法人终止。法人应当依法成立,独立承担全部财产的民事责任。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法人设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民法典对法人的定义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023-07-10
    60人看过
  • 宪法实施的概念
    宪法适用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一、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宪法实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宪法的执行。宪法的执行通常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这不仅包括这些机构本身无论在设置、职权范围,还是在活动程序和活动方式上必须严格执行宪法的规定,也包括这些机构在组织其他国家机关、建立各种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宪法的规定。2.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适用则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虽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宪法能否被司法机关作为审判活动的依据,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但宪法具有的一般法律属性,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表明,宪法适用不仅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法治国家加强宪政建设、树立宪
    2023-04-24
    406人看过
  • 股权出质的定义与概念
    所谓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出质具有以下特征:(一)股权出质的标的具有特定性。(二)股权出质的标的应当具有可转让性。(三)股权出质具有从属性。(四)股权出质具有表征性。(五)股权出质是一种要式的法律行为,即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如何以股权出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
    2023-07-22
    231人看过
  • 实质性减资的概念是什么?
    实质性减资,是减资的一种类型。是在公司资本实际上并未减少的情况下,出于某些目的而主动缩减资本的行为。实质性减资是在减少公司帐面资本的同时,减少与此等额的公司资产即在公司资产负债平衡表的借贷双方同时减少帐面数额。实质性减资应将缩减下来的资产返还股东或划转他人。一般只是在未出现亏损,而是出于调整过多资本和分离部门的目的进行减资时采用。股票的有偿注销是较典型的实质性减资方法缩股是减股而非减资吉林敖-东股改方案说明书指出:“由于非流通股股东缩股,本公司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降低,公司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履行减资程序”。《公司法》第186条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
    2023-07-24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书面形式与合同之间的概念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1
      书面形式是合同成立的方式之一,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必须条件。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除非是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否则口头达成一致的合同同样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担保的概念与实践方式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2-31
      保证是指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基础上,保证人承担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责任,并向债权人提供一定担保的法律措施。 担保方式包括: 1.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權向主债务人主张偿还,但实际清偿额超过主债权的,保证人只能在主要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求偿权受《民法典》第386条第1款的规定,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之日起算。 2. 保证人对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偿还债
    • 预期违约的形式与概念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0
      预期违约的概念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现为其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特征有: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违约的责任是不同的;法律其他规定等。
    • 简述法制与法治概念与法治概念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一、法制与法治概念法制(RlebyLaw),法律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其基本含义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国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
    • 结婚的形式要件概念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3
      结婚的形式要件的概念是指婚姻成立的方式或者程序所必须符合的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婚的形式条件具体是指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