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哪些部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10:28 193 人看过

2014年10月24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某某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修改的决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行并联审批方案,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

为解决沪港通实施后表决提案相关问题,本次修订的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八十九条,增加一条关于登记结算机构的除外条款: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通过修改该条款,为登记结算机构投多种类型的表决权票预留空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市公司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
    1、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2、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1)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
    2023-04-13
    96人看过
  • 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发布股东能起诉违规高管
    针对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占用资金、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问题,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新指引的修订主要集中在“股份”及“股东和股东大会”章节。在“股份”中明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又卖出本公司股票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有责任收回该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三十日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修订“股东和股东大会”章节时,为使股东充分发挥自身权利,将股东诉权进行了集中体现为三种情形: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可对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时,给公司造成损失时
    2023-03-01
    128人看过
  • 上市公司章程修订中的八大变化
    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按照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2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融资的一个新渠道,为上市公司引入新的战略股东、注入新的优质资产提供了途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作了相关规定。二、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即表决权回避制度。确立表决权排除制度实际上是对利害关系和控股股东表决权的限制和剥夺,客观上保护了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1997年版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引入了表决权排除制度,但是对该项制度的规定并不彻底,原指引第72条为避免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导致股东大会表决时难以达到足够的通过率,对关联股东回避作出了例外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正常程序进行表决。而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删除了该项规定。今后上市公司在遇到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导致股东大会难以达到足
    2023-06-05
    308人看过
  • 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发布股东可以起诉违规高管
    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发布股东能起诉违规高管针对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占用资金、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问题,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新指引的修订主要集中在“股份”及“股东和股东大会”章节。在“股份”中明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又卖出本公司股票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有责任收回该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收回该收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三十日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修订“股东和股东大会”章节时,为使股东充分发挥自身权利,将股东诉权进行了集中体现为三种情形: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可对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
    2023-04-05
    324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性意见
    发证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证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证监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贯彻“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维护公开、公开、公正原则,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尽快将规范意见转发辖区内上市公司。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开原则,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本文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规范性意见:1、应当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公司因故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向当地证监会提交书面说明,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指导下,立即公布有关说明。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暂停公司上市股票的交易,并要求公司
    2023-05-07
    191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
    1、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2、怎么召开股东大会?(1)独立董事提议召开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2)监事会
    2023-04-13
    9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上市公司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章程修订是指的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关于这个上市公司章程修订,是指公司所必备的,是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第十条如何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5
      监事会或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XX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XX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股东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1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2],股东大会(ShareholdersMeeting)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有哪些股东大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
    • 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指引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2
      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然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下同)前30个交易日的逐日加权均匀价格算术均匀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均匀值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