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货盘盈的核算
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处理前,应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等有关存货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转销存货盘盈时,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管理费用”账户
[例]企业盘盈一批原材料,价值2000元,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为冲减管理费用处理,企业有关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1)盘盈时:
借:原材料2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000
(2)经批准转销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000
贷:管理费用2000
(二)存货盘亏或毁损的核算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和毁损时,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处理前,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等有关存货账户,属于非正常原因盘亏和毁损的存货,还应将购进时支付的增值税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即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在报经批准后,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于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应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的,应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对于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的盘亏,则应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
[例]企业盘亏一批材料,价值1600元,应负担增值税为272元,经查明是由于保管不当,应由过失人赔偿。企业有关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1)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872
贷:原材料16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72
(2)报经批准后转销时:
借:其他应收款1872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872
[例]企业盘亏一批产成品,价值4000元,应负担增值税680元,经查明是由于火灾造成,由保险公司赔偿90%。企业有关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1)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4680
贷:产成品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80
(2)报经批准后转销时:
借:其他应收款4212
营业外支出468
贷:待处理财产投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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