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次债务人相关的解释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4:32:46 497 人看过

你好,次债务人的概念主要出现在代位权中。甲向乙借款,乙又向丙借款,在乙、丙借款合同到期丙要求乙清偿时,乙却因甲尚未归还欠款而无能力偿还丙,丙因此提起代位权诉讼时,甲就是次债务人,乙是主债务人。遇上对什么是次债务人的回答仅供参考。

次债务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与'债权人'相对。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1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侦查羁押期限的相关解释是什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本条是关于一般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所谓羁押,是指对适用刑事拘留和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拘禁、关押、羁押中,对被告人的通信、会见和行动范围等都有严格的限制。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和审判,防止发生逃跑、自杀、串供、毁灭罪证或者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羁押是刑事诉讼中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实施羁押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办案的效率,及时、准确地将应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但它毕竟不是刑事处罚,要防止不经审判的长期拘禁关押和以拘留、逮捕代替刑事处罚的现象发生。羁押期限,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完全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时间,主要是指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后对其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
    2023-06-14
    443人看过
  • 强奸罪的解释和相关规定是什么?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4.26〔1984〕法研字第7号)一、怎样认定强奸罪?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罪。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表示、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具体分析,精心区别。二、如何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
    2023-04-13
    321人看过
  • 缓刑的相关规定及其解释是什么?
    (一)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下”包括本数。宣告刑。(二)可以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应当缓刑:(判决时)不满18周岁的人、(判决时)怀孕的妇女和(判决时)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缓刑的撤销程序是怎样的?缓刑撤销程序因缓刑被撤销的原因不同而有所不同:1、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而应当撤销缓刑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宣告的缓刑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宣告缓刑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审判决宣告的缓刑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2、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
    2023-07-08
    216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解释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解释是什么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二、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规定是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除有特殊情况外,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
    2023-06-25
    101人看过
  • 国际债务的相关知识是什么
    企业信用调查、信用管理咨询、信用管理培训等信用管理分支机构在我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特别是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企业资信调查和资信评级在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培养了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信用管理专业技术日趋完善。然而,作为信贷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商业托收行业并没有与其他信贷管理分支机构共同发展,而是遇到了政策的限制。没有商业收款行业的社会化信用体系是一个不完善的社会化信用体系。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发展商业收款行业本身,如何规范和管理现实生活中的政府,大量逾期应收账款,繁琐的司法程序和“销毁”商业关系的发展也导致了商业收款市场的存在和扩大开发商收款行业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现代商业收款作为债务信息的传递者和中介,可以协调业务矛盾,降低交易成本。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的现代商业收款业,不仅不会破坏社会秩序,而且是现代商业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润滑剂
    2023-05-03
    421人看过
  • 债券债务纠纷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一、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应提供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二、债务纠纷中债务人应提供证据债务人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
    2023-03-15
    71人看过
  • 债务人如何选择履行债务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债务人有权选择履行相应债务,并应及时通知债权人,一般确定后不能再变更履行,但债权人同意变更的除外;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
    2024-04-18
    462人看过
  • 刑事抗诉相关规定是怎样进行解释的
    一、刑事抗诉相关规定是怎样进行解释的对于刑事案件,按照一般的程序,跟民事诉讼一样,二审终审制,一审不服可以上诉,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是,在二审判决后,检察机关发现案件事实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刑事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提出抗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2023-06-03
    431人看过
  • 债务重组相关规定比较是怎样的
    债务重组含义的比较1、新准则定义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中定义债务重组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2、《办法》定义债务重组。《办法》中所称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涉及债务条件修改的所有事项。可以看出,《办法》中的债务重组更加广泛,实质上和2006年以前的会计准则是相符的,新准则把“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作为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把“让步”作为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也即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偿还债务,条件更为确切,范围有所缩小。债务重组方式的比较1、新准则债务重组的方式。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和两种方式;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2、《办法》债务重组方式。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
    2023-06-14
    109人看过
  • 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职务犯罪一般规定:1.两高关于职务犯罪主体问题的二十个答(批)复(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国有单位的内设机构能否构成单位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2006]高检研发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法释〔2005〕10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但尚未依照规定程序获取该单位职务的人员是否适用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问题的答复[2004]高检研发第17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04]38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集体性质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3]高检研发第9号最高人民检察
    2023-06-02
    212人看过
  • 人死后相关的债务怎么办
    继承遗产时,应当依法清偿死者的债务,但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金额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则继承人可选择自愿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他不负责还清依法应由死者偿还的债务。简而言之,这取决于债务人的财产是否可以还清债务。如果另一方不打算还款,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法律程序主要考虑债务人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债务人的继承权是否继承,债务人是否有担保人。一、债务人死亡法院怎样确定被告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而且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因此,超诉时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努的,则债务人配偶是被告。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就是被告。如果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二、继承人继承遗产能否继承债务对债权人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债务超过了
    2023-03-11
    304人看过
  • 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怎样进行处理,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怎样进行处理,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由继承了其遗产的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来进行偿还。如果只有法定继承的,则继承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间按照继承遗产的比例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如果既存在遗嘱遗产也存在法定继承的,则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不足的部分再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来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二、哪样的债权可以继承债权人死亡债务人不还债怎么解决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被继承。因为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随被继承人的存在而存在,随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总的来说,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也是可以作
    2024-01-19
    481人看过
  • 关于童工解释是怎样的?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4-13
    257人看过
  • 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得以补救。二、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这一规定表明,债权人
    2023-04-14
    7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的相关解释是哪些,是怎么回事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企业破产法第126条规定:“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根据这一规定,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因不列席债权人会议以及不履行回答义务应当受到处罚分别为: (1)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经人民法院传唤,无
    • 次级债务发行的相关程序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1、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作为附属资本。 2、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定期债务,须向银监会提出申请,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招募说明书、协议文本等规定的资料。 3、集方式为由银行向目标债权人定向募集。
    • 债权债务法律条文的相关解释是哪些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1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国家关于债务股权比的相关解释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06
      显示公司建立资产的资金来源中股本与债务的比例,计算方法为将公司的长期债务除以股东权益。部分投资者在计算时只采用需要支付利息的长期债务,而不采用总负债。它可用来显示在与股东权益相比时,一家公司的借贷是否过高。该比率越低,说明企业长期财务状况越好,债权人的权益有保障,该比率一般应小于1.0。
    • 债券的法律解释是什么呢?相关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4
      债券包含了以下四层含义: 1.债券的发行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是资金的借入者; 2.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是资金的借出者; 3.发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 4.债券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