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不同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2 18: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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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押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有形动产,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则是没有物质实体的无形权利。
(2)质押设定的方式不同。设定动产质押时,移转动产占有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出质的动产。而在设定权利质押时,移转权利占有的方式则有三种。
(3)对于质权的保全和实现的方式不同。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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