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连带责任保证先执行谁
民法典规定,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同时存在的,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顺序实现债权,没有约定的,先执行物的担保再执行人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约定限额吗
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约定限额的,因为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的时候可能会约定是承担部分保证责任还是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答案是肯定的。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作和掌握,具体到个例上,相关规定并不清晰。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民法典》连带责任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346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主张连带保证责任,什么是连带担保
116人看过
-
民法典连带保证责任可多次中断吗
447人看过
-
民法典信用卡可否有连带保证责任
173人看过
-
民法典连带责任的被保证人如何受偿,连带保证的特征
319人看过
-
民法典保证合同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111人看过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 更多>
-
民法典连带共同保证责任责任认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民事保证连带责任由谁担担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6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民法典信用卡可否有连带保证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41、民法典规定,父亲信用卡欠款的,由父亲承担偿还欠款的责任,子女没有责任偿还。但如果子女继承父亲遗产的,以遗产价值为限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民法保证法连带责任是否有先诉抗辩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01保证人之间没有先抗辩权的。保证人可以选择债务人或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责任,不存在先后顺序的问题。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债权人选择了其中一个具有现实履行能力的保证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在该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便产生了两个追偿权。第一个追偿权是向具有本位责任的债务人行使,第二个追偿权,是履行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于超出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部分,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行使
-
民事法律责任连带保证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