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抵押条款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8:31:53 245 人看过

一、合同的抵押条款是什么

合同的抵押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二、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如果是抵押的不动产的,或者依据法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动产的,该抵押合同自登记手续办理好之后生效。如果是无需登记的财产,抵押合同一般自其签订成立时就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抵押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条款是怎样的约定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且明确被担保债务的种类、数额、债务人的履行期、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以及担保范围。同时,为了提高抵押权实现的效率,我建议将抵押合同进行公证,这样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实现债权。最后,那些抵押权必须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请务必到相应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没有进行登记备案的,由于抵押权未进行公示,抵押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生效。一、动产抵押登记1、动产抵押登记资料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
    2023-03-12
    174人看过
  • 房屋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房屋抵押合同无效吗
    一、房屋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房屋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二、房屋抵押合同无效吗房屋抵押合同只要依法订立的就不是无效的,房屋抵押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
    2023-05-06
    184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的条款是什么
    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意思表示一致所订立的协议,它是抵押权设定登记的原因文件。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额、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范围。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什么时候1、抵押房屋签订抵押合同后,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2023-07-23
    207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合同的终止条件是什么
    抵押合同终止的条件:(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民法典抵押合同需要约定抵押期限吗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
    2023-08-02
    55人看过
  • 抵押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预签抵押合同必须是本人吗签预抵押合同不一定必须是本人,本人可以授权委托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
    2023-07-19
    154人看过
  • 什么样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
    抵押借款合同属于以下情形是无效合同: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常用的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最新模板<p>贷款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p><p>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p><p>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p><p>第一条贷款内容</p><p>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元整。</p><p>2.贷款用途:本
    2023-08-12
    311人看过
  • 抵押借款合同不可以将什么财产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条件是怎样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条件如下:1、不属于不可抵押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如耕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可以抵押。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
    2023-03-15
    412人看过
  • 贷款抵押合同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房屋抵押合同的作用是约束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双方签订合同后,当事人都受到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的约束,一方违约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样书通用版本<p>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p><p>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p><p>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2023-07-07
    211人看过
  • 抵押合同应当包含的条款有
    1、借款人、贷款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合同签订日期、地点、合同生效日期;2、贷款的用途;3、贷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4、贷款的支付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5、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等。一、买卖合同如何审查买卖合同的审查主要是以下方面: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9、合同生效条款;10、清洁文本条款。二、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构成要件有哪些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构成要件如下: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2、要写清楚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3、应明确写明贷款期限,包括贷款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最好准确到日期;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要写清楚;5、应明确写明贷款利
    2023-03-09
    371人看过
  • 什么是房产抵押合同 房产抵押合同有什么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担保债务但不移转房地产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享有就该房地产的变价优先受偿权利的书面文件。房产抵押合同的内容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抵押担保的范围;等等。一、有什么抵押权人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具体如下: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的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2、抵押权人权利的核心是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3、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抵押物首先用于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4、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折价或者拍卖、出售抵押物实现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
    2023-03-28
    191人看过
  • 房屋抵押贷款核对哪些信息抵押贷款合同条款
    在银行贷款抵押贷款是大部分银行推崇的贷款方式,其中房产抵押是很多借款人比较喜欢选择的一种。那么如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呢?一、房屋抵押贷款核对房屋信息首先要核实抵押人对该房产是否拥有合法的产权,是否有权设立抵押权。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产不拥有或者不完全拥有所有权,或者在此之前该房产已经先行进行了抵押等等,那么他所作的抵押行为就有可能自始无效。比如某人虽然在名义上一直使用该房产,对外宣称其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实际其只是一个管理者,或者仅仅是该房产的共有权人之一。所以首先要让抵押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以证明其权利。其次,要看该房产现在的权利状态如何。二、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条款房屋抵押贷款应签订书面合同。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双方的自然状况;2、被担保债务的基本情况;3、抵押物的详细描述、状态;4、抵押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的保管、收益、意外损失的责任、保险及保险收益;5、违约责任及争议解
    2023-06-10
    295人看过
  • 抵押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抵押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财产抵押而达成的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设立财产抵押时.抵押人应当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合同的主债权是指给付义务的内容,是给付金钱,还是给付财物,若给付财物的,还要订清财物的名称、性能、特点、规格、型号等详细情况,也可用协议类推的方式规定,即规定:该债权是指某某合同(主合同)第x条的债权。履行期限,要按年月日,订明那一天履行,有的还要订明起止计算时间。担保范围有限定的,最好要特别写清楚。当事人认为其他
    2023-03-03
    273人看过
  •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登记的理由是什么
    抵押权登记的目的在于告诉公众在该物上抵押权设立、变更以及消灭的法律信息。其目的,是让第三人了解该物抵押权的变动情况,然后,自己决定是否进行有的法律行为。因为,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对债权人对自己是否成为抵押权人以及成为第几顺序的抵押权人的事宜无权作出禁止性规定。如果在抵押物上已经存在着顺位优先的抵押权,抵的权人的权利实现就会受到障碍,就会有风险,但如果进行抵押权登记,就可以给抵押权取得人提供足够的警示,使之了解设立后顺位抵押权的风险,从而为其行为选择提供全面的法律帮助。正由于抵押权登记的警示功能,各国法律都规定,在同一物上可以设定多个抵押权,且不考虑该物的价值是否低于债权人的价值。《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
    2023-04-06
    450人看过
  • 抵押合同不成立抵押人的责任是什么?
    抵押合同不成立,抵押人无责任,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债权人可以主张抵押人在抵押物价值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债权人不能就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抵押人在抵押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未依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本身存在过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并非废纸一张,而是可转换为要求抵押人在抵押物价值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有限担保责任。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即,抵押未登记仅为抵押权未有效设立,但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仍然有效。在抵押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下,债权人可基于抵押合同向抵押人主张在抵押物价值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动产抵押合同签订后,不论是抵押
    2023-04-19
    33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借款合同需要什么条款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
      抵押贷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一)借款人、贷款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合同签订日期、地点、合同生效日期; (二)贷款的用途; (三)贷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 (四)贷款的支付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 (五)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处所、使用权属及使用期限; (六)抵押财产现值; (七)抵押财产及其产权证书的占管方式、占管责任、毁损和灭失的风
    • 什么是抵押权?什么是抵押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什么是抵押权什么是抵押合同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款并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抵押权的主要特征:抵押权是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是就抵押物买得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不移转抵押物的占
    • 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些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4
      1、抵押是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之占有而为设定的担保。商务活动中,抵押担保交易流通频繁,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不乏其数。如何制定一份具有防范风险效益的抵押担保合同显得尤为重要。 2、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1)抵押合同的内容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②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③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④抵押财产的价值 ⑤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⑥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 抵押合同有效条件什么样的抵押合同有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1
      抵押合同有效条件是: 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本质要素,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标的确定与可能,合同标的决定着合同权利义务的质和量,因此,合同标的应具有确定性、可能性。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成立时,其内容须确定,否则合同的内
    • 抵押合同条款主要有什么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在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印发的《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中,对于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有两种选项,针对是否为自身债务担保或者第三方对其债务担保。如果是对于自身债务借款进行担保应当填写第一项并且将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详细填写借款本金金额一栏;如果是对于第三方债务担保应当填写第二项并且将针对此处房产所能担保的金额详细填写在债务本金金额一栏,如有特别针对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的约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