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土地承包需要公开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8 17:08:53 182 人看过

需要公开的;一般“公开、公平、公正”是农村土地承包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农民的承包土地的权益就会受到侵犯,破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贯彻实施。

在进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中,“公开”是指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承包活动的信息要公开。

在按照规定进行土地承包时,发包方应当及时公布土地承包的有关信息,让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其他承包方知晓土地承包的基本情况。公开的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如可以采取张贴公告、有线广播或者召开村民会议。公开有关承包活动的有关信息包括:向村民宣传、介绍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让村民了解进行土地承包的基本精神等;公布拟发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等。公开有关信息要做到透明、及时、准确。

2、进行承包的程序要公开。

在进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中,承包程序的公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由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3、承包方案和承包结果公开。

承包方案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应当及时公布,同时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确定每户及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的土地的具体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等。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或者林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土地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在承包之前需要以公开的方式告知被承包者;同时还需要双方协商好,在承包时需要按当地的生活水平标准支付相应的承包费,这样才不会产生纠纷,在承包之后是不能随便的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也不能随意的进行买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村里有权把土地承包权收回吗
    村里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的、承包地被征收的、承包地使用价值丧失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且承包经营权的提前终止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可以收回。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由哪些主体接受仲裁委员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二、承包地的三权包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包括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可以相互分离,实际上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的,本村村民在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以后,把承包权在转给其他人,这就属于三权分置
    2023-03-25
    314人看过
  • 村里要收回未到期承包土地合同
    承包土地合同没到期,村里要强行收回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村民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土地合同变更程序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的条件:1、已经存在生效的土地承包合同;2、发包方同意承包方的转让行为;3、受让方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遵守法定变更程序。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
    2023-07-06
    358人看过
  • 土地承包是从哪个村开始的
    一、土地承包是从哪个村开始的最早开始土地承包是1978年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开始的。小岗村隶属于安徽省凤阳县,位于滁州市凤阳县东部25公里处,距宁洛高速(G36)凤阳出口15公里。是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全国十大名村之一,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沈浩精神起源地、中国幸福村、中国乡村红色遗产名村、全国旅游名村、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1978年,十八位农民以“托孤”的方式,冒着极大的风险,立下生死状,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红手印,创造了“小岗精神”,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件(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二)
    2023-05-06
    235人看过
  • 在自己承包的荒地里取土开荒土地局该管吗?
    自己承包的土地,一句话,只是承包,土地国有,承包人只是使用,而且要合法使用,取土问题很复杂,因为取走了上层的熟土之后,这块地就耕种不了了,所以是违法的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如下,请参考。《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
    2023-02-19
    464人看过
  • 承包的土地需要确权吗
    一、承包的土地需要确权吗1、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承包土地按照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确权登记颁证;2、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地,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3、没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就土地流转意向达成一致,对土地流出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4、对土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5、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土地承包地怎么确权1、承包方对承包关系无异议的,应以代签的承包合同为依据,查实承包农户土地承包关系信息,依据查实后的土地承包信息,补签土地承包合同,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补充完善承包经营权登记备案手续。农户不签土地承包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因缺乏有效的法律证据,
    2023-04-21
    71人看过
  • 土地承包没有合同村里能收回吗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可以收回承包地,当然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只要作为承包人的农户家庭没有消亡,在承包期内发包人都不得收回其承包地;除非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发包人可以提前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2024-05-19
    407人看过
  • 村里要收回我承包地
    律师事务所
    王女士问:10年前,父亲离开在合川的农村老家到主城打工,当时他有一份承包地。如今父亲年纪大了,想回家继续种地,却意外得知,承包地、林权地、自留地已经被村里收回,并承包给了别人。请问:我父亲还能要回原来的承包地吗?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罗小平律师答:根据相关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因此,如果你父亲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未届满,他可以继续行使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权利,要求村委会将土地予以发还
    2023-06-09
    444人看过
  • 村里收回承包土地是否合法
    分情况讨论。1、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2、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3、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发包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承包土地承包期内,进城务工人员对承包的土地只要没有发生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情形,发包方就无权收回承包地。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仍不够发达。很多农民难以完全实现非农就业,对土地的依赖性比较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仍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主要的生活来源。因此,必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不得随意收回和调整农民的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和第28条是就能否收回和调整承包地的具体规定。该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一规定对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土地管理法、
    2023-08-14
    2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村委盖章么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村委盖章么是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村委盖章,但并不是只需要盖章,它若要符合生效需要经集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且需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二、土地承包合同的定义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
    2023-06-04
    5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村里的土地需要缴纳么?
    一、土地使用税村里的土地需要缴纳么?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二、土地使用税免征规定是什么?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
    2023-04-18
    411人看过
  • 农村房屋继承证明需要村里开吗
    办理农村房子过户,首先必要的条件之一就是购买的或继承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需要请原户主帮忙去办理房产证,然后才能过户。一、安置房可以买卖的吗安置房如果有房产证就是可以买卖的,如果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进行买卖。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过户主要看该房屋是否在集体土地上,是否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如果安置房并不是在集体土地上,并且也有产权证书是可以过户的。拆迁安置房是对拆迁户的一种房屋置换补偿,如果有产权证就是可以进行变更登记。二、农村房产更名需要哪些手续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查、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发证。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了。三、无房产证明在哪里开无房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去本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具体如下:(一)、在开无房证
    2023-03-12
    212人看过
  • 村里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可以要求公开
    具体案例:我们村的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已出台,但不发放。请问:我们能要求公开吗?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国家农业部、监察部2011年11月联台下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第5条、第6条、第7条和第20条明确指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所有收入和各项资产应该公开,特别是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要专项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所在县级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一确定。对于多数成员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内容,应当及时单独进行公开。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随时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下列监督权:(1)有权对公开的内容提出质疑;(2)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3)有权逐级反映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据
    2023-12-06
    47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如何由村里调解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首先应该由村里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农村往往地处偏远,司法诉讼来解决纠纷一则费用较高,二则费时费力,同时调解员也更了解本地情况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如下: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支持有关调解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第七条: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
    2023-06-15
    459人看过
  • 个人承包村里土地能给小麦补贴吗
    一、个人承包村里土地能给小麦补贴吗国家的种粮补贴直接发给在册的土地第一承包人。你从村委会手里转包,已不属于第一承包人,自然不能享受种粮补贴的优惠。二、粮食补贴更换户主需要什么手续首先在当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带上户口本(最好有所直辖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然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所办理手续,最后到信用社请会计修改户名。(一)粮食直补更换户主首先通过所在村、乡财政所逐级上报,然后到直补卡的当地开户行办理直补卡。去村里重新办个一卡通,以后村统计粮食补贴时统在你名下就行了。(二)粮食直补,是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三、粮食补贴补多少(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括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其中粮食直补对象为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水稻补贴标准大部分地区提升250元/
    2023-06-07
    3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证丢失需要村里开证明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1
      村里提供的证明上需要说明该土地确实是你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对土地户主的信息和土地的信息进行详细的说明。 范文: -村民会员会: 兹证明(身份证号:-)于年月因遗失土地承包证,承包地登记情况为:-地块面积:--地块编号:--四至:--备注信息:--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年-月-日- 开具人签字:-被证明人签字:---
    • 在村里经营承包土地需要招投标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4
      关于村里承包土地需要招投标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因赵某是本村村民,固不需要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所以乡政府工作人员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但第四十五条规
    • 村集体土地承包地里的果树能继承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18
      对农村承包地上果树可以继承。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属于当事人合法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村里有权不再承包土地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1
      首先,要看你承包的土地是什么性质。如果你和村里签的三十年承包地而不是村里的机动地,那么镇里没有权利干涉你所承包的土地。如果你是和镇里签的国有土地承包,镇里的这是要求续约,是提前可以的。你可以不用和镇里续约,然后到期如果镇里不和你续签承包合同,你将失去这块地的承保权。所以,主要看你承包土地的性质。
    • 有异地工作需要承包农村土地的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1
      在外地工作,农村的土地可以强行承包吗的回答,1、在我国,按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出租则是合同债权。 2、两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可以以他的权力对抗所有人;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只能向特定人请求进行一定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