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转让方
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部分股权(工商登记在册的股权)实际为隐性股东所有。那么,转让人实际上无权处分隐名股东的股权。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未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工商登记备案的股权不能作为转让股权出售,否则,将埋下纠纷的种子。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其自有股权的,转让人可以转让其真实出资形成的股权。上述情况是转让方作为明显股东与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代理持股关系。如果没有,那就麻烦多了。比如,在企业重组改制过程中,出现了职工投资入股的情况。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为办理工商登记,职工出资集中在少数人(记名股东)名下。这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出资额加上职工出资的总股数,却不知道哪些职工的股权是自己拥有的,也就是说,“只有钱,没有人”。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找到足够的员工进行投资,理清委托投资关系。只有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理持股协议等)后,“干净”的股权才能转让。第二,作为受让方,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工商登记中显示的股东在善意第三人看来是可以信赖的。因此,在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股东的情况下,无需考虑转让方背后是否有隐名股东(其实也很难查清),直接与明显股东身份的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商业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发生纠纷,也与受让方无关,即转让方与隐名股东之间的纠纷。
2。受让人和转让人都是目标公司的股东。
当受让人和转让人都是标的公司的股东,且转让人背后有隐名股东时,受让人能否对隐名股东进行工商登记备案,无法一概而论。
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隐名股东是标的公司的知名事物,如职工股的情况,则受让人不能以工商登记对抗。许多人可能有这样的认识:工商登记在册的股东是法定股东。这个说法有问题。股权来源于出资,而不是工商登记。工商登记的功能只是公示对抗。因此,法律上真正的股东是实际投资者。当然,他只能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述情况下,受让人转让股份时必须考虑隐名股东的意愿。隐名股东不表达意愿的,不得转让隐名股东的股份。
如果隐名股东是“大银”,即他不参与股东大会的管理,也不说自己是投资者的身份,那么受让人就不能知道有隐名股东,那么受让人也可以忽略隐名股东的存在。
-
隐名股东转让股份应注意哪些问题
435人看过
-
隐名股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447人看过
-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86人看过
-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415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时应注意哪几个问题
91人看过
-
涉及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428人看过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
隐名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31、作为转让方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所有权属于隐明股东所有。那么,转让方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这隐名股东的股权的。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如果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自己的股权,转让方可以将真正因自己出资而形成的股权转让。上述情形为作为显名股东
-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作为转让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01、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 2、如果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自己的股权,转让方可以将真正因自己出资而形成的股权转让。
-
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 2.在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股东时,可以不考虑转让方背后是否有隐名股东存在,直接与作为显名股东的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 3.当受让方与转让方同为目标公司股东而转让方背后又有隐名股东时,受让方能不能拿工商登记上的记载来对抗隐名股东
-
2022年隐名股东转让股权作为转让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31、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 2、如果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自己的股权,转让方可以将真正因自己出资而形成的股权转让。
-
2022年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时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3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 2.在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股东时,可以不考虑转让方背后是否有隐名股东存在,直接与作为显名股东的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 3.当受让方与转让方同为目标公司股东而转让方背后又有隐名股东时,受让方能不能拿工商登记上的记载来对抗隐名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