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家庭共有财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21:32:48 121 人看过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判定,一般可以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家庭成员是否存在共同生活关系;

(2)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是否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如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

(3)家庭成员之间是否有家庭财产共有的约定,如约定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等。

一、夫妻的共有财产的纠纷如何处理

(一)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的不同以及财产所有权人数量等因素的不同,严格地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所取得的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对非财产所有人的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而主张权利的任何请求,均不予支持。

(二)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人未经其他家庭成员共有人同意而私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其处分行为无效。

(三)当家庭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发生了争议时,对凡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关原则对该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理。

(四)严格区别父母子女给付的赡养费积累购置的财产与父母子女共同投资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的权属。子女向父母给付的赡养费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将该赡养费积蓄起来而购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属于父母,对这些财产子女没有所有权。

(五)严格区分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行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与行为。前者是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需家庭成员共同为之;后者是家庭成员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无须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

(六)家庭成员对共同共有财产应经协商一致后再行处分,否则应认定为无效;对于明知有的家庭成员在处分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不提出异议的,则该处分家庭共同财产行为视为已被其他家庭成员所默认。

二、发生分家析产纠纷如何处理

1、认定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

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在调解分家析产纠纷时,认定家庭共有财产及其共有人是能否正确处理纠纷的关键。一般,律师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依据,认定共有财产关系。认定共有财产因素有两大关键因素:

(1)判定家庭成员关系: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家庭成员包括在同一家庭生活的夫妻、父母、子女及其他成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姐妹等。

(2)判定共有财产的范围:专业婚姻家庭律师都了解,共有财产关系的形成必须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如家庭成员共同生产经营,家庭成员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或家庭成员将收入交归家庭,或共同购置家庭财产等。

2、因此,只有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尽了义务的家庭成员才是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未成年家庭成员一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没有尽过义务,如果没有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的事实,则不是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

三、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共同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因共同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之间不产生份额问题,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根据学者通说,我国目前主要在以下场合成立共同共有:一是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二是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三是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按照共同共有的法理,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不产生份额的问题。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家庭财产如何计算有规定
    《认定办法》对家庭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以及家庭财产包括货币财产、实物财产等核定计算作出具体规定。家庭收入的核定计算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城乡居民申请社会救助的,按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收入。复核复审社会救助的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依照已享受社会救助项目的规定执行。(二)工资性收入可以按个人任职或者受雇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计算收入,或通过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等测算得出。不能提供证明的或所提供证明低于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居民按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农村务工人员按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收入或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中较低的标准计算收入。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的城镇居民,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就业、本人服从安排但未实现就业的,按实际收入计算;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按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
    2023-08-17
    88人看过
  • 如果遗产为家庭共有财产,该如何分割?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它包括共有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共同积累的储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资料,共同享有的债权和共同负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共有的财产。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掌握几个标准:1、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但在区分遗产与夫妻共有财产时,也应当分清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限。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房屋、存款、衣物、生活用品、图书资料等;婚前接受的赠与、遗嘱或继承的财产;婚前各自为结婚准备的物品;复、转军人的复、转费、医疗费等,在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就不应按
    2023-06-22
    499人看过
  • 夫妻及家庭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房如何认定?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取决于以下情况:1、以父母名义登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以出资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如果登记在夫妻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父母以自己的名义买了孩子的婚房,同意孩子的居住,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买房的父母。婚后父母赠与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赠与房子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所赠,并且明确表示受赠人只能是自己的子女,那么这套房子就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的房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赠与房产时,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只能由自己子女获得房产的,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均可对该房享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2023-07-16
    228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离婚时对家庭共同财产该怎样分割
    一、如何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怎样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2023-04-26
    66人看过
  • 共同共有中家庭关系的认定是如何的
    家庭关系亦称家庭人际关系。家庭成员之间固有的特定关系。表现为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同联系方式和互助方式,是联结家庭成员之间的纽带。它的特点是以婚姻和血缘为主体,并由有婚姻和血缘关系的人生活在一起构成,表现为组成家庭的各成员之间特殊的相互行为。以代际关系为层次,以家庭同代人的多少为幅度,构成家庭中几代人或同代人之间的传递和交往。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第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力,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物平等的享有所有权。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共同、平等的享有所有权,没有份额的区分。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后,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有两种形式,即夫妻式共同共有和家庭式共同共
    2023-04-10
    122人看过
  • 家庭共同共有财产的法律依据是如何的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权】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百零一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零二条【共有物管理费用的分担】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第三百零三
    2023-06-18
    457人看过
  •  家庭财产分割的法律效果如何认定?
    家庭成员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必须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这些协议具有法定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可以保证分割的法律效力。具体来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第二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公证的法律效力。此外,根据国际惯例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某些法律行为也必须办理公证才能成立。家庭成员在处理其共同财产时,必须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以保证分割的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法定证据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2、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对公证的这一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当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某些
    2023-10-21
    381人看过
  • 家庭共有财产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随意处置不具有法律效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一、夫妻一方是否可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另一方可以主张撤销,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在出卖共同共有财产时,应当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但是,在实践中,夫妻双方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应当互为代理(即代理人的行为直接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夫妻一方认为对方侵犯自己权益的,可以依法起诉解决。二、夫妻共同名下的房子可以单方面抵押吗单独一方不能拿去抵押贷款。共同共有人以夫妻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
    2023-03-21
    133人看过
  • “娃娃户主”名下的房产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
    5岁时爸爸妈妈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现在由于父母“5岁时爸爸妈妈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现在由于父母欠别人的钱,房子要被查封和执行,可是这房子是我的,为什么也要被执行呢?”近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当事人潘某提出的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最终法院经过综合考察,认定该房屋属家庭共有财产。潘某出生于1990年,到了1995年也就是潘某5岁的时候,取得了座落于海盐县武原镇西南河滩处住宅一套及辅助房车库一个,这些房产作为不动产在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及登记机关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均记载为潘某个人所有的财产,并无其他共有人的存在。可是如今因为潘某的父母与孙某有债务关系,而孙某申请海盐县人民法院对潘某名下的房产进行执行。潘某感到困惑,“虽然我取得那些房产的时候才5岁,还是未成年人,没有购买能力,但法律完全许可未成年人获得并拥有合法财产的呀!”然而与潘某父母有着债务关系的孙某却认为,这套房屋于
    2023-06-10
    173人看过
  • 单方担保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一、单方担保家庭共同财产如何执行1、单方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的债务不是属于家庭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只能执行家庭财产中属于担保人的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有多久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3、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2023-05-06
    73人看过
  • 房产契税中家庭如何认定
    一、房产契税中家庭如何认定关于房产契税中家庭的认定,界定“家庭唯一住房”,主要看房产证上户主的家庭是否拥有超过1套的住房,而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如果孩子是已满18岁的成年人,那么孩子本人可以单独看成一户。依此认定,你们夫妇名下的这套房子可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1号)规定,自2015年10月9日起,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须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申请时,应当做好纳税人家庭成员状况认定工作。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以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
    2023-05-14
    385人看过
  •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
    2023-06-25
    79人看过
  • 如何确认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要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
    2023-07-24
    377人看过
  • 家庭债务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负债
    夫妻一方出面欠下的债务若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支出的情况,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债务怎么处理一、夫妻一方债务怎么处理1、夫妻一方债务处理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其自行承担个人债务。但若该债务经夫妻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无法将就债务清偿达成协商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
    2023-07-06
    16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家庭财产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家庭财产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A、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B、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C、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法律教育网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要注意下述问题: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如果结
    • 首先来看二者的区别,民法典规定分家庭时如何分割财产,如何认定家庭共同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1
      首先,分家产时分割的是家庭共同财产,并且认定家庭共同财产将从以下进行判断: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其次
    • 民法典分割家庭财产时如何确定共同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首先,分家产时分割的是家庭共同财产,并且认定家庭共同财产将从以下进行判断: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其次
    • 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有何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一个家庭是否存在家庭共有财产,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有无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家庭不是仅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家庭共有财产具有以下特点:(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以家庭成员间的家庭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一旦家庭共同生活条件
    • 家庭共有财产的认定怎么区分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1、家庭共有财产有什么特征(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2、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