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的概念及其作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45:03 239 人看过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担保人作出担保或者设定的担保。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债务而遭受损失的,债务人应当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通常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即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出具自己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还款协议或反担保证书。担保是指债务人为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提供的担保。

反担保的方式

反担保方式有:

(1)保证金,指现金或保证人认可的银行保函;

(2)保证反担保,指被保证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信誉确保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的行为,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3)抵押反担保,指反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保证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它属于物权担保,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4)质押反担保,指反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保证人占有,确保保证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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