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合同的条件需要符合的要求有:必须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在的均不可以作为条件;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必须是合法的,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一、股权转让有哪些条件
股权转让的条件: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
(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二、解除购销合同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吗
可以的,约定解除其灵活性一般较强只要不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效力性的禁止性规范,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可生效。双方约定解除的自双方约定解除的合意发生之时即产生效力。
违约只是条件之一,具体需要看合同类型,比如买卖合同双方不存在违约,但合同标的物在合同履行之前因客观情况比如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标的物损毁不能交付而解除。合同约定解除的条件,即指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未来可能出现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合同是否解除的条件。
因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将来也许会发生,也许不会发生。
三、怎么认定附条件的合同的生效时间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第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
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所以,附条件的合同,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
附条件的合同有哪些要求以及附条件合同的生效要件
314人看过
-
附条件生效多久生效,附条件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460人看过
-
哪些罪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
235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85人看过
-
正规借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08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内容及要求
194人看过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更多>
-
办理要求需要符合的条件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3、办理过结婚登记;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编辑:A
-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中条件的要求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2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否则是毫无意义的。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在将来是否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已经知道作为条件的事实必然发生,则实际上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附期限,而不必在合同中附条件。如果作为合同所附的条件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例如甲向乙表
-
合同附条件应该达到什么要求合同附条件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51、附条件的合同满足的要求必须是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
-
假释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假释要符合哪些条件, 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2一、假释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
-
减刑需要什么条件,减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31减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被判处的刑罚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二、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或以下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 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的其他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