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的特点如下:
1、时间性。犯罪事件值得是犯罪者在实施盗窃过程中所使用和占用的时间。比如住宅小区盗窃案的发生,一般都会有着大致的规律,即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以及凌晨2点至4点。在这些时间段里,人们大多都在上班或者睡觉,所以是犯罪者最容易得手的时间段;
2、单一性。住宅小区盗窃案件手段分析,大多为撬门、破锁和潜室行窃,撬门破锁入室盗窃案件,多发于住宅小区的白天,因白天大多双职工都外出上班工作,有时整栋楼都空无一人,这就给犯罪分子撬门破锁入室提供了作案条件;
3、特殊性。一般来说,发生在住宅小区的盗窃案件,被盗财物多为现金、有价证券、手机、金银首饰等体积较小便于携带、转移、藏匿、销赃的财物,所以这些赃物体积小,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东西可能丢了很久可能都不会被受害者发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
1、作案时间选择性。违法犯罪人一般选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凌晨2点到4点的时间作案。这些时间正是人们外出购物、办事或是熟睡的时候,给犯罪人作案以方便。
2、作案地点选择性。违法犯罪人因入室的手段和方法不一样,选择不同的作案地点。一般都选择得手容易、逃离方便、人员出入混杂、安保管理不到位的地方。
3.作案手段习惯性。一般来说,违法犯罪人仅作一次案就洗手不干的很少,大多数都是长时间多次作案,不断积累犯罪经验,形成各自的熟悉的、喜欢的、习惯性作案手段。
4、作案工具多样化。入室盗窃的作案工具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作案习惯和入室的不同方法和手段,分别准备不同的诸如螺丝刀、玻璃刀、撬杠、千斤顶、万能钥匙、扳手、焊割器具等作案工具。
5、共同作案多且具系列性。违法犯罪人作案时少则2、3人,多则4、5人,分工明确,白天有人踩点,晚上有人放风,甚至有的偷销一条龙,共同作案的成功率高,犯罪的目的容易达到。他们往往连续进行流窜系列入室盗窃,特别是一些受到过打击处理的更会疯狂作案,以弥补其损失或度过难关。
6、报案时间滞后。由于入室盗窃案件多发生在家中无人或是人们熟睡之机,事主一时难以发现,往往报案时间滞后,给现场勘查、侦查破案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有的还根本就不报案,形成了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犯罪事实,而无事主的情况。
7、赃款赃物可控性。入室盗窃案件中被盗物品种类繁多,但多以现金、首饰、电脑、手机等为主。盗贼往往要将这些物品低价出售给旧货市场、电器修理部、金店、典当行、寄卖店、二手机市场、小商小贩等。
8、犯罪现场有痕迹物证可查。无论违法犯罪人采用哪种方式入室,都会在出入口留下痕迹物证。入室盗窃后,同样会在室内地面上留下足迹,在箱柜等物体上留下指纹。
9、入室盗窃犯罪易诱发其它犯罪。入室盗窃的违法犯罪人进入室内,必定先选择出口,并事先准备一些器物以备用。如是被人发现,又逃离不成时,丧心病狂的盗贼很可能实施强奸、抢劫,甚至是杀人犯罪,入室盗窃危害之大,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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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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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对象有什么特点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6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 2、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 3、能够被移动。 4、他人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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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自诉案件的特点是什么自诉案件的特点是怎样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0一.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自诉案件的特点是先起诉、后立案。自诉案件的受理即立案。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受理和审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于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如果掌握过宽,则可能使大量一般纠纷涌入刑事诉讼程序,发生滥用自诉程序的情况并招致各种不良的后果;而后果掌握过严,就会限制甚至剥夺公民的刑事控告权,造成告状无门以至于激化矛盾。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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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和盗窃是否是同一案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19立案时是盗窃,但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有其它犯罪的,也可以一并侦查处理。你朋友盗窃3900元,量刑在三年以下,然而检察院量刑建议上是三年六个月,说明他还不其它犯罪或犯罪数额超过一万元。你朋友既然不知道有诈骗的事,说明关于诈骗没有找过你朋友谈笔录。或是你朋友没有说清。如果你朋友确定无诈骗行为,或认为其量刑过重,可以委托律师阅卷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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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