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鹿庄乡杨建芬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4 00:35:35 178 人看过

若欲妥善解决此类纷争,可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建议由争议双方进行友好磋商以探讨解决方案;

其次,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属下的土地管理机关提出申诉,该机构将责成侵权方立即停止其不当行为,并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补偿;

再次,如争议依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还可视情选择行使其民事诉讼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14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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