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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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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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损害赔偿的主要情形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6根据《》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予以赔偿。司法机关除了国家审判机关,还包括检察机关以及刑事侦查、监狱管理机关。司法赔偿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损害赔偿。刑事损害赔偿主要有:一、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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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有哪些的情形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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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予刑事赔偿的情形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6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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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获得刑事赔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3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二、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这主要包括:⑴不满14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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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刑事赔偿”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4可以要求刑事赔偿的有: 一、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已执行原判刑罚; 3、非法使用武器。警察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