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工伤保险和侵权损害赔偿的相似之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8:57:11 335 人看过

在我国,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竞合主要体现《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安全生产法》第4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2条。其中,《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对于这两部法律中的规定产生了两种不同理解。一种理解认为,这两条规定的是一种双重受益模式,即当事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尚有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另一种理解认为,这两条规定采取的是补充模式,即当事人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可以行使尚有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用以补足。显然,对于法条解释的模糊,也导致了司法实践的不统一。虽然,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赔付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由于它只是行政法规,位阶较低,不能对此前通过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中的民事请求权作出限制。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应对这一问题呢?最高人民法院为此作出了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11条、第12条中规定,对于工伤中涉及到第三人侵权的,可以提出人身伤害赔偿。其它的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但是,司法解释的效力显然无法从理论和立法上解决这两者竟合的问题,而且,在实践中,对于该类问题的处理多是由法院自由裁量的。

如何计算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目的、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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