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规定的合同不必经过本人的追认就当然具有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8:30:21 185 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表见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

1、表见代理与无权处分区别有:

(1)构成要件不同。

(2)狭义的无权代理立足于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3)法律后果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二、参加表见代理人会被采取执行吗

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表见代理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但是之后可以向表见代理人追偿。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三、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有哪些流程

签订销售代理合同的过程,具体如下:

1、明确销售目标和基本要求;

2、选择合适的代理公司;

3、讨论销售合作,起草合同草案;

4、审核内容;

5、提供销售代理合同;

6、报告销售代理合同;

7、经理或公司的合法授权人与代理公司的合法授权人签订双方认可的销售合作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8、归档保存,双方授权人签订的销售合同,由经理或公司合法授权人带回公司,交有关部门归档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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