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管辖权异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1:35:42 114 人看过

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归案审理或由其他法院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因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应当认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时提出异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30日 1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管辖权相关文章
  • 申请管辖权异议书范文,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上海轩世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此致兴义市人民法院申请人:上海轩世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亚鹏综上,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候,一定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才能写好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好处被告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在答辩期间提出书面的管辖权异议申请
    2023-08-16
    421人看过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重新立案是什么?
    一、管辖权异议的三大定义1、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2、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3、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二、管辖权异议的基本条件1、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见,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且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到诉讼中去,视为承认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不可再提出管辖权异议。2、时间(1)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
    2023-05-02
    382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有哪些,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
    2023-08-04
    91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不同情况的处理,管辖权异议如何执行
    管辖权异议不同情况的处理,管辖权异议如何执行一.管辖权异议不同情况的处理受诉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1、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2、当事人在答辩期内以双方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如果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有效,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成立,受诉法院依法应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当事人
    2023-06-12
    84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可否提管辖权异议
    二审评议过程中,合议庭对原审法院行使管辖权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是否有权提管辖权异议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移转,《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5条、第26条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所有这些规定都表明,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无须当事人的参与。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律适用原则,刑事诉讼法未赋予当事人对刑事自诉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法院亦不必对此作出处理。本案中,原审法院受理被告人李某对此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并作出裁定,于法无据,应当予以撤销。另一种观点认为,刑事自诉案件不同于刑事公诉案件。刑事公诉案件自立案侦查时起就意味着诉讼程序的开始,案件的管辖权由国家
    2023-06-14
    486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管辖权异议过期未提的处理
    一.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向诉法院提出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主要见于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我国民事诉讼法未明文规定法院作出裁定的期限)根据本法条,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提出。按期提出的,人民法院才审查,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二.管辖权异议过期未提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76条:对于确有正当理由未能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的,允许当事人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答辩期内对法院管辖权提出了异议,但在法院就有无管辖权问题作出裁定前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接受受诉人民
    2023-04-28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管辖权
    相关咨询
    •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成立,是否移送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30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情况下,应当立即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查。按法律规定,对于法院将案件进行移送时间没有规定,由法院按实际情况进行操作确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
    • 管辖权异议法院是否能处理管辖权异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8-14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期限不限于七天。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对当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或者先知管辖权异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11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的其无管辖权的意见或者主张。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1)异议提出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2)异议的对象或者内容是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3)受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4)管辖权异议只能向第—审人民法院提出; (5)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即在收到起诉状副本
    • 驳回管辖权异议刑事民事判决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0
      判决书和裁定书区别就是,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是经过调解的,没有上诉的机会驳回管辖权异议刑事民事裁定书,而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有一方不服的话,可以提起上诉。不管是法院判决书还是法院裁定书,都是司法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对于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所涉及的原被告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文书执行。
    • 异议仲裁管辖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中国仲裁法中没有明确提到管辖权异议,而代之以对仲裁协议的异议,这是不全面的。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本身没有异议,但就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或受案仲裁机构的权限而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似乎从《仲裁法》上找不到依据。在这个问题上,CIETAC加以了补救,其仲裁规则关于管辖权抗辩使用了“仲裁协议及/或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的用语,显然是同意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不仅仅是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