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聘请律师的七大误区[原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08:33:23 352 人看过

作者:**汇锦律师事务所周-涛律师

【本文如需转载,请指明出处和作者】

误区一:只看律所名气和装修

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的时候,只看重律师事务所的名气和写字楼的装修是否高档气派,而忽视了对具体承办自己案件的律师的考察和鉴别。再好的所,也难免会有“南-郭先生”;而名气一般的所,也可能有精明能干的好律师。律师在哪里写诉状和代理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写的是什么。

误区二:年纪老的律师肯定比年纪轻的律师好

老律师固然有老律师的优势,执业时间比较长,经验比较丰富,是当事人信赖老律师的重要原因。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有些律师虽然领取律师证的时间较长,但实际办案的数量并不多。因此,年龄与律师的实际办案经验之间并没有直接必然的关系。另外,年轻律师也有他们的优势。精力充沛、反应机敏,学习接受新事务的能力比较强,加上几年时间的历练,年轻律师中也是人才辈出。

误区三:敢拍胸脯的律师是好律师

有的当事人,总喜欢问“我这个案件的胜诉率有多少”。而每每遇到敢拍胸脯的律师包揽诉讼,吹嘘自己的胜诉率有多高,当事人就彻底被“征服”了。但往往案件的结果一出来,当事人方如梦初醒,原来那些口头吹嘘的东西根本就靠不住。其实,当事人只要冷静地想一想就会明白,案件的胜败由多种因素决定,在办理过程中更是充满了各种意想不到的变数,结局又岂是哪个个人能说了算?而胜诉率更是无从考究的一个东西,如果为了所谓的胜诉率,岂不是没有律师愿意承办那些极具争议和挑战性的疑难案件了吗?

误区四:和法院有关系的律师是好律师

有的当事人认为律师一定要和法院有关系,才能办好自己的案子。别的不说,就以上海为例,法官素质总的来讲还是比较高的,无论是职业操守还是专业水平。尤其是近年来,各地法院都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对法官队伍的整治和建设,法官的待遇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门槛也越来越高。过去那种办人情案,关系案的情况已有所改善,很多法院都制定了错案追究制度。试问,如今的法官又有几个敢拿自己的“乌纱帽”开玩笑呢?更何况,一个法院有数十、数百名法官,这个律师又怎么能够那么凑巧就遇到他“有关系”的法官来承办这个案件呢?

误区五:学历高的律师是好律师

众所周之,律师是一个非常重视实践经验和操作技巧的职业。在天赋、理论水平之外,一个好律师还必须具备娴熟的办案技能和技巧。因此,一个有博士头衔的律师未必在法律技能和实战经验上就一定高过一个本科律师。

误区六:熟人介绍的律师是好律师

有的当事人别的不信,就信亲朋熟人介绍。按理说口碑相传应该是靠得住的,可现在杀熟的情况各行都有。有当事人就曾经给我抱怨“熟人介绍的律师,一是代理费不好意思谈;二是办得好还无所谓,如果办不好,碍着朋友的面子,连句埋怨都不好讲。”

误区七:广告多的律师是好律师

不是有句广告词叫“不信广告,信疗效”吗。因此,广告只是帮助当事人获得一个接触了解律师的机会,而具体的甄别判断还得靠当事人自己睁大双眼。毕竟,你所需要的是一个能真正为你解决困难麻烦的具有真本事的律师,可不象看广告买盒牙膏那么简单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走出买房四大误区
    随着时代的变化及房产新政策的日新月异,曾经的购房观念已时过境迁,需要人们走出购房误区,与时俱进。误区一:买楼等同于存钱升值。时下,买楼的理念应该是:在经济能力许可范围内解决实际的居住问题。因为眼下房屋的持有成本和交易成本都在上升,拥有多套房子的人们,如若使用银行按揭,面对不断升高的利息,外加抑制二次、三次置业的税费政策的即将出台,可能与你的预期收益相去甚远。误区二:租的房子让人心里不踏实。由于目前房价普遍上涨,未有能力买房者切不可“硬上”。居者有其屋,不代表居者一定拥有其屋。误区三:缴按揭比付房租划算。如今的房价水涨船高,而租金水平上涨幅度却不大。因此现在不妨延缓买房,暂且租房住。误区四:银行按揭年限越长、借的越多越好。现在的房贷政策起伏较大,连连加息造成供房负担加重。所以,透支消费也要适度,尽量多付首期,每月多还按揭款。
    2023-04-22
    259人看过
  • 聘请征地拆迁律师的原因?
    一、获取信息困难被征收人虽然是土地征收或房屋拆迁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但能够获得的信息却极少。有些地方是在征收前极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有些地方甚至仅仅做口头通知。“某某项目要征地拆迁,给你多少钱,尽快搬,不搬就强拆”是通知的全部内容。对于程序的合法性问题、房屋评估问题、补偿标准问题从不多做解释。土地征收的宣传措施不够到位,很多人不了解也不知道维护自己自身的权益。只能听取地方官员或者负责拆迁的相关人员的话,不能正确的维护自身的利益。二、双方地位不平等征地、拆迁的过程是普通民众与一方政府或开发商之间相互较量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使国家职权。受我国几千年“官本位”思想影响,被征收人对政府存在着天然的畏惧心理,更何况政府在征地拆迁程序、补偿标准等各个方面无不占主导地位。很多被征收人怕得罪政府,影响现有的工作和生活只
    2023-04-01
    83人看过
  • 走出家财险三大误区
    误区一:家庭保额越高越好。其实,保险公司在定损时,是按照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损失多少赔多少。如在投保时你申请的保额高于财产的实际价值,超出的部分是无效的,多出的保费也是白交。误区二:标的发生变化不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担的是保险标的随时可能遭遇风险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对涉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变化等相关内容具有密切的利害关系。对于合同内容的变更,投保人必须征得保险公司的审核同意,签发批单或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误区三:投保后就可高枕无忧。有一些保户认为,投保后,危险都交给保险公司了,自己就开始有些麻痹大意。然而根据财产规定,参加保险的人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要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施救措施,将财产损失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2023-04-23
    346人看过
  • 走出车险理赔四大误区
    都邦保险马佳近几年,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购买保险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据调查,多数人在投保时对保险的认识不足,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常常陷入误区,在理赔时产生争议。对于车险理赔,被保险人应避免四个误区。误区一:投保不计免赔就能获得全额理赔在投保车险时,不少被保险人会选择投保不计免赔险,目的是为了将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赔率或免赔额转嫁给保险公司。实际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一定就可以获得全额理赔。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而且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车辆超截等,一般会加扣免赔率。误区二:随意包揽事故责任有的被保险人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被保险人“不怕”承担责任。但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在责任认定中,被保险人一定要明确责任
    2023-04-23
    215人看过
  • 消费投诉七大误区
    消费投诉七大误区消费投诉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误区一:所有消费都可投诉《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误区二: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误区三: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假一赔一,而不是假一赔十。误区四: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
    2023-04-19
    396人看过
  • 消费者投诉的七大误区
    消费者投诉的七大误区误区一:所有消费都可投诉《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误区二: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误区三: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假一赔一,而不是假一赔十。误区四: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误区五: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协会
    2023-03-03
    476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聘请律师的律师费大概多少金额?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2
      主要考虑的不是用的问题,主要是先看案情,再考察律师水平,最后定律师费费用。现在大多数都是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最低每个阶段5000,审判阶段一般是10000,但是根据案情以及律师的水平律师费用会有区别。
    • 聘请律师的律师费大概多少数额?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4
      主要考虑的不是用的问题,主要是先看案情,再考察律师水平,最后定律师费费用。现在大多数都是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最低每个阶段5000,审判阶段一般是10000,但是根据案情以及律师的水平律师费用会有区别。
    • 大连谈需要聘请律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个人认为离婚案件是否需要聘请律师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而定,如果认为情况复杂或者自己无法解决,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有哪些误区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3
      侦查阶段聘请律师作用大 误区一:一些犯罪嫌疑人家属认为,既然事儿都出了,判不判,怎么判是司法机关的事,请律师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有的案子在侦查阶段就结案了,有的到了检察院不予起诉,有的在法院被宣告无罪。 聘请律师辩护与聘请普通公民辩护主要有两方面的区别:第一,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些其他辩护人没有的权利,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阅本案的卷宗材料,向证人调查取证等,而非律师的辩护人不享有这些
    • 台湾人在大陆聘请律师与境内法院申请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台湾人也是中国人,台湾人在大陆聘请律师,和其他中国人一样,没有什么不同。 如果台湾人不能来大陆聘请律师,而是在台湾写好委托书,委托大陆的律师。法院要审查委托书的真实性。台湾的公证机关设在法院。台湾法院可以对委托书的真实性做出公证(相当于大陆的公证处),台湾法院将公证书要交海基会认证,人民法院凭海基会的认证,即认可委托书的真实性。人民法院不方便直接承认“中华民国法院”公证。